大家在中国有没有被别人“借驾照”去扣分的经历?虽然知道这种行为是灰色地带,但是有时候碍于面子,也不好意思拒绝。
但是其实不论在中国还是新加坡,这种行为都是涉嫌违法的。如果追责都可能会坐牢,大家一定要注意!

法律专栏
本期辣妈法律专栏,就给大家带来一则关于“顶替”交通罚单的案件,本来只是罚款$120就可以结束的交通案件,但是因为被告的侥幸心理,找人帮朋友顶包,最终却被抓住、判刑坐牢,真的是得不偿失!
《没开车也中枪》
本案的被告面对的两个刑事控状,罪名成立,被判入狱六周。后来虽然成功的上诉,监刑减到一周,但他仍然无法逍遥法外,最后还是饱受铁窗之苦。 在总结判词时,高等法院的法官指出:罚款对被告和他那些开跑车的朋友们,都起不了威慑作用。因此,判被告坐监是有必要的。那到底这名被告和他那些开跑车的朋友们是犯了什么法呢?

图源:互联网示意图
是非法赛车吗?
恰恰相反,被告根本就没开他的跑车,结果还是中枪。
在2009年8月12日的时候,被告的两名朋友,双双开着他们的超级跑车,预约一起到实龙岗上段的一间牛肉餐厅,享受早餐。他们的跑车,不但是超量级,就连他们自己本身在新加坡商界里,也都是超量级的人物。其中一个还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总,曾经还得过最优秀企业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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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早晨,两人分别开着自己的轿车到了目的地之后,两位大人物,就随意的把车子停泊在路边,然后就去吃早餐。吃完早餐后回到车子时,发现两人都中了非法停车的“三万”,车子被抄牌了。结果是每人各被罚款$120,同时驾照得扣3分。
于是,那家上市公司的老总,也是本案的第二位控方证人,便打电话给被告,问他是否可以帮忙“处理”那两张罚单。被告告诉对方他有朋友是交通警察,同时要求第二位证人,把那两张罚单传真给他。
收到罚单后,被告便转交给他的司机,也就是本案的第六位控方证人,并教唆他去找两个“替死鬼”背那两张罚单的黑锅。于是,那名司机和他的太太就分别找到了本案的第三和第四位控方证人去顶罪。
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第三和第四位证人,背黑锅当然是有好处可得。他们两人通过第六位证人间接地从被告那里拿到$300。其中$120是缴付罚款,而其余的是咖啡钱,大伙都以为可以“袋袋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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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不久之后,第六位证人,也就是被告的司机,就被贪污调查局叫去面谈了。在贪污调查局那里,喝过两次午茶后,就揭发了一场一位侠士,两辆跑车,三位污点证人, 四名辩护律师和五个检控官的妨碍司法公正罪行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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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当庭辩论上,被告的辩护律师表示,被告只不过叫他的司机去“处理”罚单的事,是他的司机误解了被告的指示,擅自去找“替死鬼”。被告不懂英文,在收到第二位证人传真过去的罚单后,被告就把文件交给他的司机,同时,叫他 去“处理”,根本就没有指望他会做任何其它的事。在第六位证人被盘问的时候,他说没有人指使他去找人顶罚单。
他的老板并不知道有记三分的说法是有可能的,因为他看不懂英文,是他自己误解了老板的指示。
然而,在贪污调查局那里,第六位证人可不是那么说的。他不但承认整个事情都 是被告叫他去做的,同时,他还非常清楚的把整个过程讲得很详细也合理。因此,当他在堂上的供证和他之前在贪污调查局那里所录的口供有出入时,副检控官立刻说证人在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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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激烈的庭上辩论和审判之后,最终初级法院判罚被告入狱6周。被告上诉到高级法院之后,入狱时间减少为1周。
读过了这个案子后,大家是否有一种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感觉呢?被告为了朋友,为了做好人,却不理智的把一脚踩进牢房里。他的司机为了生活, 为了感恩,差一点也随他的主人到牢房里伺候他。
以上文章内容来源《萧遥法外|普法栏目》
作者是新加坡正气律师事务所的注册律师萧锦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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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因为是小事情就心存侥幸
任何灰色地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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