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患乳癌后无法工作,妇女拜托64岁前老板兼好友照顾她两个女儿,接她们上下学,没想到他涉嫌对当年14岁的小女儿起色心,猥亵和性侵她,3年后甚至搞大她的肚子,还让她堕胎。
被告现年77岁,他面对13项包括性侵未成年少女以及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控方以其中10项提控,余项暂时搁下。

被告涉嫌猥亵和性侵未成年少女多年。(示意照)
被告不认罪,案件前天开审。
案中女郎现年27岁,案发时仅14岁。为保护她,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导任何可能泄露其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据控方的开庭陈词,女郎的母亲与被告是好友关系,她在2012年3月被诊断患上乳癌,丈夫又忙着工作,因此找被告帮忙,接送她们上下学等。
岂料,被告开始对女郎起色心。当年仅14岁、就读中二的女郎在补习后,由被告开车送她回家时,被告在车内握住她的手。之后,被告时常与她互传简讯,也会带她外出吃饭。
同年,被告开车载她到万礼蓄水池,然后强吻她。她当时感觉不舒服,但没有拒绝被告。
随着她渐渐习惯被告的举动,被告的行为也愈发大胆,于2012年至2013年间,多次猥亵及性侵她,甚至与她发生性关系,她当时仍未成年。
她成年后仍继续与被告维持这段性关系,并于2015年初怀孕,最终于2015年2月27日,在被告要求下接受堕胎手术。
控方指出,女郎起初并不喜欢被告。然而,被告常趁两人独处时倾听她诉苦,让她以为得到了关心。
取得信任后,被告开始在她面前说她父母的坏话,借此挑拨她与家人的感情。此外,被告还对她隐瞒真实年龄,谎称自己比她母亲年轻、只有40岁。
女子考上大学后结束关系
控方透露,女郎考上大学那年结束与被告的关系,过后向AWARE寻求建议并报警。
案发时,被告是一名保险经纪兼园林公司老板。女郎的母亲曾在2000年至2012年间担任其秘书,患病离职后仍协助处理其私人行政事务。
女郎虽然多次遭受被告的猥亵和性侵,但学业成绩未受影响。她于2017年入读大学,并于同年底彻底结束了与被告的这段不正当关系。
2019年7月暑假回国期间,她向AWARE旗下的性侵犯关怀中心寻求谘询,再于隔月29日正式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