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将起诉一名涉嫌协助诈骗的24岁马来西亚男子。
2026年6月23日,警方接获情报,一名24岁的马来西亚男子受诈骗团伙指使进入新加坡,企图从与诈骗所得资金相关的“钱骡”银行账户中通过ATM机提取现金。经过后续调查,反诈骗指挥部(Anti-Scam Command)与移民与关卡局(ICA)的警员在当天该男子入境新加坡时将其立即逮捕。
在调查过程中,警方缴获并没收了28张涉嫌用于洗钱的银行ATM卡以及两部手机。在这些银行卡中,有8起已报案的诈骗案件涉及损失超过7.1万新元。初步调查显示,该男子受一群身份不明的人员(据信为跨国诈骗团伙成员)指派,使用对方提供的ATM卡提取现金并将其交给对方。
该男子将于2026年6月25日在法院被起诉,触犯《1993年计算机滥用法》第3条下的“未经授权访问计算机材料”罪名。该罪行最高可被判处两年监禁,罚款最高5,000新元,或两者兼施。
警方注意到,马来西亚国民前往新加坡协助诈骗团伙从受害者处收取现金和财物,以及使用他人银行卡从ATM机提取现金的趋势呈上升态势。自2025年12月30日起,诈骗者以及诈骗团伙的成员或招募者将面临至少6下、最高24下的强制鞭刑。而通过洗钱协助诈骗的“钱骡”则可能面临最高12下的酌情鞭刑,这包括《贪污、贩毒及其他严重罪行(没收利益)法》下的某些洗钱罪行。警方对任何涉嫌诈骗的人员均采取严厉立场,将依法严惩犯罪者。
缴获证物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