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日到2006年3月31日之间
出生的新加坡男性公民和永久居民
必须在5月17日到6月6日日之间
办理国民服役登记手续 www.ns.sg(网站查看详情)


也可前往国防部中央人力局办理
携带身份证或报生纸、教育证书
登记通知单中列明的相关证件
成功申请者或收到正式通知

根据国民服役征召法令,本地18岁至40岁的男性公民和永久居民都必须履行国民服役职责。但如果是在30或40多岁才成为新加坡公民,则无需履行国民服役职责。这是因为这个年龄层不适合履行全职国民服役,而他们在获得公民身份之前也没有享受到公民福利。
根据国民服役征召法令
全部男性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都有义务服役
所以不要以为自己手持外国护照就可以逃避兵役!
开弓没有回头箭
只要踏上新加坡“永居”之路
就必须要同意服兵役
无一特例

相关规定:被征召入伍的永久居民若没服役,即便他放弃永久居民(或公民)的资格和身份,仍将抵触征召法令,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新币,或坐牢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

资料参考 /联合早报,新明日报,8视界新闻网,网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