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扰罪成立!新加坡男子直播辱骂中国巴士车长
口罩期间轰动一时的直播辱骂司机案,近日出了审判结果。这位男子否认有骚扰巴士车长的意图,但法官认为他辱骂在本地工作的中国人,判他罪名成立。
骚扰罪名成立
直播辱骂车长的男子名叫Nimal,今年46岁。
面对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Nimal不认为自己骚扰了巴士车长,并拒接认罪,案件经五天审讯后,法官于1月17日发表裁决。
Nimal直播时说的“当你让中国人在新加坡工作时,这就是问题所在!”,成为了这项案件的定罪关键。法官不接受他的说法,认为Nimal不应该辱骂所有的中国人,他的行为已抵触防止骚扰法令。
而根据新加坡的《防止骚扰法案》,骚扰包括威胁、虐待、侮辱、人肉搜索等等,骚扰罪在新加坡应受到惩罚。法官最终发表裁决,并判Nimal罪名成立。
案件将会于3月12日下判。
案件事发经过
2020年8月19日,Nimal用围脖遮掩口鼻乘搭巴士,缺遭车长拒绝上车,要求Nimal戴上口罩。Nimal直接在脸书开直播爆骂车长,指责车长只讲华语不懂英文,还发狠话说:“你要红我让你红!”

Nimal在直播中一度爆骂车长、狂发狠话。巴士车长向运作控制中心求助:“他自己把门打开上车了,没有戴口罩,就是一个面巾,然后他就在这里大喊大叫。” 并要求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员直接和Nimal沟通。

Nimal男子则认为车长的动机是出于种族因素,指控车长歧视,并辱骂他不懂得说英语:“当你让中国人在新加坡工作时,这就是问题所在!”
场面一度陷入僵持,有一名乘客愿意提供Nimal一个口罩,但是他却拒绝,并表示自己绝对不会让步。巴士服务无法顺利运行,导致其他乘客必须下车,而车长也向其他乘客道歉,并说已经报警。
新加坡骚扰罪
在新加坡,哪些行为会被视为骚扰?
通过威胁、辱骂、侮辱,或者故意披露受害者的个人信息,为制造困扰、惊恐或骚扰的行为。
在被他人察觉时,其行为或表达方式造成困扰、惊恐或骚扰。
非法跟踪(跟踪、监视、干涉财产,某人家附近徘徊或任何类似的活动)
通过侮辱、猥亵、辱骂或威胁的行为或表达方式,与公务员或官员有关的犯罪
为暴力提供方便,制造恐惧或挑衅
“新加坡眼”在新加坡法庭网站看到,同期有两个案子都跟一个名为”Nimal De Silva“的男子有关。编号SC-901831″的案子就是本文报道的案子;另外一起是编号IRAS003988,是跟税务有关的刑事案,将在1月23日再次过堂。不知被告是否同一人?或是同名同姓?

巴士车长工作不易,眼哥还请各位小伙伴多多体谅、尊重各位公共服务人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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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眼丨图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