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是一个著名的金融中心,也以员工素质高著称,超时工作更是一个大标签。
以下是老板不想让各位知道的新加坡工作时间事实。
首先,一些老板其实不希望员工“太了解”新加坡官方工作条约基本知识,这样就可以容易操控员工。
这种情况在较小的公司中更为常见,老板会用尽手段让员工认为他们应该比预期完成更多的工作,理由也仅仅是因为“每个人都在这样做”。
要感激现在有工作,要想一下找工不容易,等等这种格局小的想法。
根据新加坡法定正常工作时间,每周员工最长工作时间为 44 小时,这取决于员工是每周工作 5 天还是每周工作 6 天(没有每周工作 7 天)。
对于五天工作周,每天最多工作 9 小时,而对于六天工作周,每天最多工作 8 小时。可以更少,但绝不能更多。但是,这些时间不包括休息时间,因此必须扣除。但是,如果是轮班工人,情况有一点不同。
如果是轮班工人,那么最长工作时间仍然是每周 44 小时,但是这是平均分配到三周的时间里。假设在三周内,以下是各位的工作时间:
第 1 周:48 小时
第 2 周:44 小时
第 3 周:? ?小时
在第三周,您的最大工作时间将减少到 40 小时,因为三周的总工作时间应该少于 132 小时(44 小时 X 3)。此外,每天的最长工作时间为 12 小时,每周最多工作 6 天。
根据法律规定,员工不可连续工作超过 6 小时;每工作 6 个小时,员工将有权(注意:这是权利,而不是特权)享有休息。例如:对于所有上班族,每天工作 9 小时之间都有午休时间。
所以,请适量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哦!
加班时间
加班工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自己是否受到《就业法》的保护。如果你的月薪超过新币 $4,500 元,那么就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没有权利获得加班费了。
对于月薪低于新币 $4,500 元的员工,以下是你需要知道的事项:
办公室工作人员,月薪低于 $2,500 新币,有权获得加班费。
非办公室工作人员,月薪低于 $4,500 新币(几乎是每个人的工资,因为任何超过 $4,500 都不在《就业法》的涵盖范围内),有权获得加班费。
大多数人实际上都有权获得加班费。问题不在于法律,而在于你的老板。
关于休息时间,每周必须有一天的休息时间。对于办公室工作人员,休息日默认为星期天。对于轮班制员工,则可以是任何一天,但必须休息一天,绝对不会是一周工作七天。
如果公共假期恰逢星期六,则可以跟从SOP指示,在另一天安排休息日。因为公共假期本来就是给你正式的额外休息日,需要补假。简单来说,如果公共假期恰逢星期六,则官方是提供替代的(如果你工作,则支付当天的费用)。一些公司会要求员工在一个月内使用休假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