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岛七日扫黑行动:93人涉高利贷被查

2025/07/17   •   408阅
新加坡警方近期破获一起重大非法放贷案件,共调查93名年龄介于13至67岁之间的涉案人员。行动中发现有人涉嫌经营高利贷、上门骚扰债务人,甚至充当‘车手’通过ATM协助洗钱。根据《放贷人法令》,协助非法放贷最高可判四年监禁、罚款30万元及鞭刑。警方重申将严打此类犯罪,呼吁公众勿接触非法放贷集团,发现线索可匿名举报,共同维护社会安全与金融秩序。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780/17802294.avif

警方正在调查93名年龄介于13至67岁之间的人士,怀疑他们涉及非法放贷活动。此次调查是继2025年7月9日至15日展开为期一周的打击非法放贷行动后展开的。

在为期七天的行动中,刑事侦查部门及七个辖区警察部队同步在全岛展开突击搜查。初步调查显示,其中一人涉嫌经营非法放贷业务,七人涉嫌前往债务人家中进行骚扰,另有43人涉嫌担任“车手”,通过自动柜员机(ATM)转账协助非法放贷活动。

其余42人则涉嫌开立银行账户,并将他们的ATM卡、个人识别密码(PIN)和/或网上银行令牌提供给非法放贷者,以协助其进行非法放贷活动。

目前,警方正对所有涉案人士展开进一步调查。

根据2008年《放贷人法令》,若任何人的银行账户、ATM卡或网上银行令牌被用于协助非法放贷,则该人将被推定为协助非法放贷业务。首次被定罪者,若涉及经营或协助非法放贷业务,最高可判处四年监禁,罚款不少于3万元、不超过30万元,并处以不超过六下鞭刑;若首次被定罪者涉及代表非法放贷者实施或企图实施骚扰行为,则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罚款不少于5千元、不超过5万元,并处以不少于三下、不超过六下的鞭刑。

警方将继续严厉执法,打击一切协助非法放贷集团的行为,包括那些开立或交出银行账户以协助非法放贷的人士。任何容许其银行账户被非法放贷集团用于交易的人,一经定罪,除可能面临检控外,还将被禁止使用ATM及网上银行服务长达一年。

非法放贷者往往不顾后果,对借款人及其家人实施持续且危险的骚扰行为,例如纵火、向住所泼漆,或使用链条及单车锁封锁大门,限制住户出入。警方呼吁公众切勿接触非法放贷者,切勿以任何形式与他们合作或提供协助。外籍人士若被发现曾向非法放贷者借贷,或因协助非法放贷而被定罪,其学生准证或工作准证将被撤销,并遭遣返出境。

公众若怀疑或掌握任何有关非法放贷活动的线索,可致电警方热线1800-255-0000,或通过网站www.police.gov.sg/i-witness在线举报。所有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7月17日 下午3时20分

及时获取本站更新:

设为 Google 偏好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