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管局与财政部建议新法案,禁止个人以业务方式担任代理董事

2024/03/14   •   1704阅
新加坡企业服务供应商法案 (CSP Bill) 详解:企业服务提供商注册、反洗钱 (AML) 义务及代理董事规范。了解新法案对企业服务行业的影响,包括注册要求、罚款规定以及代理董事的规范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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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企管局与财政部建议的新法案——企业服务供应商法案(Corporate Service Providers (CSP) Bill),有两项重要规定值得关注。

1.要求所有在/从新加坡提供企业服务(包括代表他人组建公司、代表担任或安排他人担任董事或代理股东、提供注册办事处或公司地址等)的商家,都必须向企管局注册,有关的企业服务。

2. 企业服务供应商及其高管如果没有遵守反洗黑钱(Anti-Money Laundering,简称AML)义务,将面对可高达10万元的罚款。

企管局与财政部还建议修订1967年公司法(Companies Act 1967)和2005年有限责任合伙人法(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s Act),包括:

1.禁止个人以业务方式担任代理董事(nominee director),除非其任命是由注册企业服务供应商安排的,并且已被注册企业服务供应商评估为适当人选。

2.要求代理董事和股东向企管局披露他们的代理身份和提名者(nominator)的身份,并对违反实际控制者名册(Register of Registrable Controllers)、代理董事名册(Register of Nominee Directors)和代理股东名册(Register of Nominee Shareholders)的相关义务,加大处罚力度。

目前这些法案和修订建议,尚在咨询建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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