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将起诉三名年龄介于33至57岁之间的男子,涉嫌参与非法在线赌博活动,并在一处非法赌博场所内从事相关违法行为。
这三人将于2025年4月16日根据《2022年赌博管制法》被提起控诉:
一名57岁男子,涉嫌协助管理该非法赌博场所;
一名33岁男子,涉嫌为该场所的使用者,并允许该处被用作非法赌博场所;
一名41岁男子,涉嫌在该非法赌博场所内进行非法赌博活动。
行动详情
在2024年8月21日至22日展开的联合行动中,刑事调查局特别罪案组、宏茂桥警区及警察情报部门的人员,同步在实龙岗北道四巷附近及新加坡多个地点展开突击搜查,共逮捕11名男子和5名女子。
在被逮捕的16人中,有5人涉嫌在非法赌博场所内赌博,其余11人则涉嫌参与一个犯罪团伙,负责为这些提供在线赌博服务的非法场所提供资金、组织或运营协助。后续调查显示,另有两人也涉嫌协助组织这些非法赌博场所,使被调查的总人数增至18人。
此次行动中,警方共查获超过4万8000新元现金、多台电脑及其他与赌博相关的物品,作为案件证据。2024年8月23日,其中5名年龄介于30至63岁之间的人士因违反《赌博管制法》被提控。在这5人中,一名30岁男子已因协助组织非法赌博场所而被定罪,判处两周监禁。另一名49岁男子则于2025年2月10日因涉嫌协助管理非法赌博场所被控。其余5人的检控程序仍在进行中。
在其余9人中,7人已因违反《赌博管制法》被警方警告,另两人的调查仍在持续进行。
任何人士若:
协助组织或管理非法赌博场所,即属触犯《2022年赌博管制法》第24(1)条。一经定罪,可被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并可判处最高七年监禁;
允许场所或单位被用作非法赌博场所,即属触犯《2022年赌博管制法》第23(1)条。一经定罪,可被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并可判处最高七年监禁;
与无牌赌博服务提供者赌博,或在非法赌博场所内赌博,即属触犯《2022年赌博管制法》第20(3)条。一经定罪,可被处以最高1万元罚款,或最高六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警方对任何涉及非法赌博活动的行为均采取严厉立场,违法者将依法严惩。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4月15日 上午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