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籍新加坡却没注销户口
长期在深圳工作,最终被认定非法居留、非法就业
一名已经加入新加坡国籍的原中国公民章某,因为未及时注销中国户籍,并长期在深圳工作生活,最终被中国警方认定为非法居留、非法就业,依法受到行政拘留及罚款处罚。
该案随后进入司法程序,法院最终裁定:公安机关执法合法,处罚并无不当。
户籍迁入深圳,但国籍早已改变
根据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众号披露,章某原本是中国公民,2018年以“留学归国人员”身份将户籍迁入深圳。
但关键在于——
在办理户籍迁移时,章某实际上已经加入了新加坡国籍。
法院特别指出:
户籍转移只是行政管理行为,并不等同于国籍认定。
持新加坡护照入境,却在中国长期工作
2020年2月,章某持新加坡护照和**短期探亲签证(Q2)**入境深圳。
签证到期后,他并未离境,反而继续留在深圳,并在当地公司领取薪酬。
同年7月,他以新加坡籍身份申请签证延期时,出入境部门发现:
👉 他名下仍登记有深圳户籍。
直到2023年,章某才正式办理中国户籍注销手续。
多次使用新加坡护照,已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调查还发现:
章某曾向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提交材料,确认已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过去十多年中,他9次以新加坡护照申请中国签证;
累计出入境中国187次。
警方据此认定:
章某早已不具备中国国籍,却在没有合法居留身份和工作许可的情况下,长期在中国居住并就业,构成违法。
本人辩解:长期住在中国,应该没问题?
在诉讼中,章某辩称:
自己长期在中国生活;
并未在新加坡定居;
也曾使用中国证件办理相关事务;
因此应继续被视作中国公民。
但法院明确回应:
中国法律不承认双重国籍;
自愿加入外国国籍,即自动放弃中国国籍;
是否注销户籍,不影响国籍的法律认定;
在无合法居留和工作许可的情况下居住、工作,本身就构成违法。
法院裁定:处罚合法,驳回全部诉求
法院最终认定:
公安机关执法程序合法;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行政处罚并无不当。
👉 章某的全部诉求被驳回。
⚠️ 提醒所有已入外籍人士
户口 ≠ 国籍
有中国户口,不代表仍是中国公民
入籍外国后,如在中国长期居住、工作
👉 必须办理合法签证和工作许可
别以为“人常住中国就没事”,法律认的是国籍,不是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