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堪称是世界上少有的税率低且税制单一的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税收制度。
任何公司或个人(包括外国公司或个人)根据属地原则,在新加坡产生或源自新加坡赚取的所有收入,以及汇入新加坡的来自新加坡以外的收入,均应缴纳所得税。

PART 01
新加坡税务概况
新加坡是赋税最低的国家之一,企业所得税为17%,免资本利得税,允许新加坡公司的股东享受股息收入免税等众多的税务优惠制度,使得新加坡成为公司拓展亚洲市场最理想的据点。

新加坡所得税法是按照属地征税原则。
任何公司或个人在新加坡发生或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或在新加坡取得的收入,都属于新加坡的应税收入,必须在新加坡纳税。
PART 02
新加坡主要税种及税率
一、企业所得税
新加坡企业所得税自2010年以后维持在17%,公司可以通过减税计划减低整体有效企业所得税率。
主要的几项减税计划如下:
1. 初创企业税务减免计划
新成立的公司在首三个税务年度可享受最高12.5万新币(约62.5万人民币)税务减免:
● 首10万新币以内的应税收入:减免75%,相当于税率4.25%;
● 下个10万新币的应税收入:减免50%,相当于税率8.5%;
● 超过20万新币的应税收入部分:税率 17%;
公司成立3年后仍可享有部分减免计划,减免税率如下:
● 1万新币以内的应税收入:减免75%,相当于税率4.25%
● 下个19万应税收入:减免50%,相当于税率8.5%
● 超过20万新币的应税收入部分:税率 17%
2. 企业所得税回扣计划
除了上述的税务优惠外,所有公司都有资格获得企业所得税回扣。

3. 企业的外国来源收入豁免税收计划
汇入新加坡的外国收入应在新加坡纳税。
公司可以从外国来源的收入豁免计划(FSIE)中受益,但该海外国家的公司税率需至少是15%,并且该笔收入已经在该海外国家纳税。
外国收入来源分为以下3类:
(1)来自海外的股息;
(2)外国分行的利润;
(3)来自海外的服务收入;
新加坡企业税务居民的外国来源收入在海外被征税,且该笔收入汇入新加坡时,就会出现双重征税状况。
但是,根据新加坡税务局的外国税收抵免(FTC)计划,同一笔收入,该公司可申请予以抵免,也就是说,在外国缴纳的税可抵免新加坡的应纳税。
抵免或减免可分为以下2种:
(1)双重税务减免(DTR)
双重税务减免是避免双重税收协定(DTA)提供的减免,以抵消双重征税状况。
(2) 单边税收抵免(UTC)
在没有避免双重税收协定的地方,如有这些情况汇入的收入,则允许单边税收抵免,如:
① 专业、咨询和其他服务的收入;
② 版税收入;
③ 股息收入;
④ 就业收入;
⑤ 分支利润。

二、个人所得税
来自新加坡的所有收入均应纳税。
一般而言,个人在新加坡获得的海外收入无需纳税,也无需在其所得税申报表中声明。这包括支付到新加坡银行账户的海外收入。
就新加坡税收而言,个人被视为“居民”或“非居民”。
一般而言,如果一个人在一个日历年内在新加坡实际居住或工作至少183天,或在两年内连续工作至少183天,或连续工作三年或更长时间,那么就是新加坡居民。
PART 03
其他税种
1. 消费税
消费税是对新加坡生产的应税商品和服务以及进口至新加坡的商品征收的税,相当于我国的增值税。
目前税率为7%,只对国内消费征税,向外国消费者出售的产品和服务免征GST。
当企业的营业额每年超过100万新元,就必须注册并缴纳消费税。
2. 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不动产、股票和股份有关的书面文件征收的一种税。
与不动产有关的文件包括不动产的买卖、交换、抵押、信托、出租等;
与股份有关的文件包括股份的派发、转让、赠予、信托、抵押等。

3. 关税
新加坡是一个免税港,只对汽车、烟草产品、酒类、石油和生物燃油产品等少数商品征收进口关税。
4. 房产税
新加坡的房产税征税对象主要是土地、公寓、房屋等不动产。
每年根据物业的市值计算、征收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