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堪稱是世界上少有的稅率低且稅制單一的國家,實行全國統一的稅收制度。
任何公司或個人(包括外國公司或個人)根據屬地原則,在新加坡產生或源自新加坡賺取的所有收入,以及匯入新加坡的來自新加坡以外的收入,均應繳納所得稅。

PART 01
新加坡稅務概況
新加坡是賦稅最低的國家之一,企業所得稅為17%,免資本利得稅,允許新加坡公司的股東享受股息收入免稅等眾多的稅務優惠制度,使得新加坡成為公司拓展亞洲市場最理想的據點。

新加坡所得稅法是按照屬地徵稅原則。
任何公司或個人在新加坡發生或來源於新加坡的收入,或在新加坡取得的收入,都屬於新加坡的應稅收入,必須在新加坡納稅。
PART 02
新加坡主要稅種及稅率
一、企業所得稅
新加坡企業所得稅自2010年以後維持在17%,公司可以通過減稅計劃減低整體有效企業所得稅率。
主要的幾項減稅計劃如下:
1. 初創企業稅務減免計劃
新成立的公司在首三個稅務年度可享受最高12.5萬新幣(約62.5萬人民幣)稅務減免:
● 首10萬新幣以內的應稅收入:減免75%,相當於稅率4.25%;
● 下個10萬新幣的應稅收入:減免50%,相當於稅率8.5%;
● 超過20萬新幣的應稅收入部分:稅率 17%;
公司成立3年後仍可享有部分減免計劃,減免稅率如下:
● 1萬新幣以內的應稅收入:減免75%,相當於稅率4.25%
● 下個19萬應稅收入:減免50%,相當於稅率8.5%
● 超過20萬新幣的應稅收入部分:稅率 17%
2. 企業所得稅回扣計劃
除了上述的稅務優惠外,所有公司都有資格獲得企業所得稅回扣。

3. 企業的外國來源收入豁免稅收計劃
匯入新加坡的外國收入應在新加坡納稅。
公司可以從外國來源的收入豁免計劃(FSIE)中受益,但該海外國家的公司稅率需至少是15%,並且該筆收入已經在該海外國家納稅。
外國收入來源分為以下3類:
(1)來自海外的股息;
(2)外國分行的利潤;
(3)來自海外的服務收入;
新加坡企業稅務居民的外國來源收入在海外被徵稅,且該筆收入匯入新加坡時,就會出現雙重徵稅狀況。
但是,根據新加坡稅務局的外國稅收抵免(FTC)計劃,同一筆收入,該公司可申請予以抵免,也就是說,在外國繳納的稅可抵免新加坡的應納稅。
抵免或減免可分為以下2種:
(1)雙重稅務減免(DTR)
雙重稅務減免是避免雙重稅收協定(DTA)提供的減免,以抵消雙重徵稅狀況。
(2) 單邊稅收抵免(UTC)
在沒有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地方,如有這些情況匯入的收入,則允許單邊稅收抵免,如:
① 專業、諮詢和其他服務的收入;
② 版稅收入;
③ 股息收入;
④ 就業收入;
⑤ 分支利潤。

二、個人所得稅
來自新加坡的所有收入均應納稅。
一般而言,個人在新加坡獲得的海外收入無需納稅,也無需在其所得稅申報表中聲明。這包括支付到新加坡銀行帳戶的海外收入。
就新加坡稅收而言,個人被視為「居民」或「非居民」。
一般而言,如果一個人在一個日曆年內在新加坡實際居住或工作至少183天,或在兩年內連續工作至少183天,或連續工作三年或更長時間,那麼就是新加坡居民。
PART 03
其他稅種
1. 消費稅
消費稅是對新加坡生產的應稅商品和服務以及進口至新加坡的商品徵收的稅,相當於我國的增值稅。
目前稅率為7%,只對國內消費徵稅,向外國消費者出售的產品和服務免徵GST。
當企業的營業額每年超過100萬新元,就必須註冊並繳納消費稅。
2. 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不動產、股票和股份有關的書面文件徵收的一種稅。
與不動產有關的文件包括不動產的買賣、交換、抵押、信託、出租等;
與股份有關的文件包括股份的派發、轉讓、贈予、信託、抵押等。

3. 關稅
新加坡是一個免稅港,只對汽車、菸草產品、酒類、石油和生物燃油產品等少數商品徵收進口關稅。
4. 房產稅
新加坡的房產稅徵稅對象主要是土地、公寓、房屋等不動產。
每年根據物業的市值計算、徵收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