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新加坡最大的$30亿洗钱案,10名嫌疑人已全部认罪落网。有的已入狱遣返,禁止再入境新加坡。
新加坡对于洗钱案的态度一直是严厉打击的。新加坡也有意修法允许执法单位在不用掌握赃款完整流向下,制裁涉嫌协助洗钱者。
01 新加坡修改法案:洗钱成为严重罪案!
一笔钱辗转存入新加坡另一个银行账户,要想证实这笔钱的来源,以及汇到新加坡之前的流向都很难。
为了提高侦办效率,新加坡有意修法,允许执法单位在不用掌握赃款完整流向下,制裁洗钱者。

目前,要查办这类案件,控方须证明来到新加坡的赃款,是某起罪案的犯罪所得。若案件发生在国外,当局还须证实赃款的出处,以及它来到我国的途径。
这项法案拟议修改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简称CDSA),只要控方能够排除一切合理怀疑,证明嫌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他所经手的是赃款,就可以说服法庭治他的罪。

02 新加坡执法机关有权扣押嫌犯资产
在处理犯罪所得方面,新加坡执法机关有权扣押潜逃嫌犯的资产。至于该如何处理这些资产,现有的程序和刑事诉讼法都没有明文规定。
为免法庭在案件未审结前释放资产,以及不让潜逃出国的嫌犯有机会取回财物。
法案提出两项修改建议:一、若执法机构申请继续扣押资产,而法庭也同意案件尚未完成调查,资产就不得归还嫌犯;二、潜逃嫌犯必须亲自协助调查,之后才能申请取回扣押财物。

03 黄循财:不遵守规定就请离开!
像之前的新加坡$30亿洗钱案,认罪的10人,仅被新加坡查获的资产,就有207套房产、77辆豪车、483个名牌包包、169只名表、580件首饰、68件黄金制品、数千瓶名酒、价值3800万新元的加密货币、14亿新元的银行存款、7600万新元的现金……
被新加坡警方起获的约$10亿资产,其中约9.44亿新元被充公。
新加坡总理黄循财也曾说:“如果外国人要来新加坡,请不要过度炫耀自己的财富,按照新加坡的规矩来,如果无法遵守新加坡的社会规则,那就请离开新加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