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一名21岁男子和一名24岁女子,涉嫌参与一起诈骗案件。
2024年11月8日下午约5时35分,警方接获报案,指一名男子在海军部路的一家零售店试图使用电子钱包购买手机,但多次尝试均告失败。
经后续调查并借助闭路电视画面,淡滨尼警区的警员在接报后七小时内成功锁定两人身份,并迅速将其逮捕归案。
初步调查显示,该男女二人系通过社交媒体看到“快速换现”的广告后,前往多家零售店,利用疑似盗取的信用卡信息购买手机,再将手机转售给其他零售商套取现金。警方已起获三部手机、一张银行收据及现金7600元,作为案件证物。
两人将于2024年11月9日被控上法庭,罪名是违反《刑法典》第420条文的诈骗罪,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并处罚款。
警方提醒公众,诈骗零售商属严重罪行,任何涉及诈骗或欺诈行为的人士,警方将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4年11月9日 上午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