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一名21歲男子和一名24歲女子,涉嫌參與一起詐騙案件。
2024年11月8日下午約5時35分,警方接獲報案,指一名男子在海軍部路的一家零售店試圖使用電子錢包購買手機,但多次嘗試均告失敗。
經後續調查並藉助閉路電視畫面,淡濱尼警區的警員在接報後七小時內成功鎖定兩人身份,並迅速將其逮捕歸案。
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女二人系通過社交媒體看到「快速換現」的廣告後,前往多家零售店,利用疑似盜取的信用卡信息購買手機,再將手機轉售給其他零售商套取現金。警方已起獲三部手機、一張銀行收據及現金7600元,作為案件證物。
兩人將於2024年11月9日被控上法庭,罪名是違反《刑法典》第420條文的詐騙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罰款。
警方提醒公眾,詐騙零售商屬嚴重罪行,任何涉及詐騙或欺詐行為的人士,警方將依法嚴懲,絕不姑息。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4年11月9日 上午9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