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35岁男子因在办公室厕所秘密拍摄女同事,被判处28周监禁。
他将一个隐藏在空气清新剂内部的摄像头放置在厕所隔间内进行偷拍。
当时担任医疗技术员的伊斯坎达·卡马鲁丁(Iskandar Kamaruddin)在没有任何维护任务的情况下,谎称自己在检查厕所,以此欺骗一名清洁工。
随后,该清洁工在空气清新剂中发现了一个针孔摄像头,并立即通知了同事。
谎称维修潜入女厕
据CNA报道,2025年9月,伊斯坎达购买了两个微型摄像头:一个伪装成空气清新剂,另一个是圆柱形摄像头,原计划安装在烟雾探测器中。

在10月20日至22日期间,他两次进入女厕所,声称被指派对厕所设施进行维修。
清洁工陪同他进入女厕所,并在他进行敷衍检查时在旁等待。
在其中一次进入期间,伊斯坎达将空气清新剂摄像头放置在隔间的卫生桶上方,并将镜头对准马桶。
该空气清新剂摄像头被设置为在检测到动作时自动录像。
由于隔间上方没有烟雾探测器,他没有安装第二个摄像头。
摄像头被清洁工意外发现
10月22日,两名女员工使用了该隔间,设备捕捉到了她们私密部位的近距离图像。
当天下午晚些时候,清洁工在打开空气清新剂检查是否为空时,发现了其中的摄像头。
她随即向同事们报告了这一发现。

几名员工在检查设备后意识到这是一个隐藏摄像头。
然而,在尝试从内存卡中提取数据失败后,他们在决定下一步行动之前,将这些物品暂时放在了桌子上。
随后,伊斯坎达在同事没注意的情况下,偷偷地将内存卡从桌上拿走。
在员工发现内存卡丢失后,大楼经理联系了警方。
警方逮捕嫌犯并搜出违禁品
2025年10月30日,警方逮捕了伊斯坎达。
警方在他的住所中缴获了丢失的内存卡和第二个微型摄像头。
副检察官(DPP)狄龙·郭(Dillon Kok)建议对伊斯坎达判处七个月监禁,并指出其预谋行为是加重处罚的因素。
“被告通过其变态行为,在厕所隔间的私密时刻录制了五名女同事的视频,”郭检察官表示。
在涉及的五名同事中,有两名与他认罪的指控相关。
而另外三名则涉及法院考虑在案的指控。
精心挑选能融入环境的设备
郭检察官认为,伊斯坎达精心挑选了一个不显眼的设备,旨在使其融入洗手间环境。
他补充说,该男子是通过欺骗手段潜入厕所的。

“即使在设备被发现后,被告仍试图通过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拿走内存卡来逃避身份识别,”郭检察官说。
根据法律,偷窥罪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罚款、鞭刑,或上述处罚的组合。
同时,非法侵入(criminal trespass)最高可判处三个月监禁,最高罚款1,500新加坡元,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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