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35歲男子因在辦公室廁所秘密拍攝女同事,被判處28周監禁。
他將一個隱藏在空氣清新劑內部的攝像頭放置在廁所隔間內進行偷拍。
當時擔任醫療技術員的伊斯坎達·卡馬魯丁(Iskandar Kamaruddin)在沒有任何維護任務的情況下,謊稱自己在檢查廁所,以此欺騙一名清潔工。
隨後,該清潔工在空氣清新劑中發現了一個針孔攝像頭,並立即通知了同事。
謊稱維修潛入女廁
據CNA報道,2025年9月,伊斯坎達購買了兩個微型攝像頭:一個偽裝成空氣清新劑,另一個是圓柱形攝像頭,原計劃安裝在煙霧探測器中。

在10月20日至22日期間,他兩次進入女廁所,聲稱被指派對廁所設施進行維修。
清潔工陪同他進入女廁所,並在他進行敷衍檢查時在旁等待。
在其中一次進入期間,伊斯坎達將空氣清新劑攝像頭放置在隔間的衛生桶上方,並將鏡頭對準馬桶。
該空氣清新劑攝像頭被設置為在檢測到動作時自動錄像。
由於隔間上方沒有煙霧探測器,他沒有安裝第二個攝像頭。
攝像頭被清潔工意外發現
10月22日,兩名女員工使用了該隔間,設備捕捉到了她們私密部位的近距離圖像。
當天下午晚些時候,清潔工在打開空氣清新劑檢查是否為空時,發現了其中的攝像頭。
她隨即向同事們報告了這一發現。

幾名員工在檢查設備後意識到這是一個隱藏攝像頭。
然而,在嘗試從內存卡中提取數據失敗後,他們在決定下一步行動之前,將這些物品暫時放在了桌子上。
隨後,伊斯坎達在同事沒注意的情況下,偷偷地將內存卡從桌上拿走。
在員工發現內存卡丟失後,大樓經理聯繫了警方。
警方逮捕嫌犯並搜出違禁品
2025年10月30日,警方逮捕了伊斯坎達。
警方在他的住所中繳獲了丟失的內存卡和第二個微型攝像頭。
副檢察官(DPP)狄龍·郭(Dillon Kok)建議對伊斯坎達判處七個月監禁,並指出其預謀行為是加重處罰的因素。
「被告通過其變態行為,在廁所隔間的私密時刻錄製了五名女同事的視頻,」郭檢察官表示。
在涉及的五名同事中,有兩名與他認罪的指控相關。
而另外三名則涉及法院考慮在案的指控。
精心挑選能融入環境的設備
郭檢察官認為,伊斯坎達精心挑選了一個不顯眼的設備,旨在使其融入洗手間環境。
他補充說,該男子是通過欺騙手段潛入廁所的。

「即使在設備被發現後,被告仍試圖通過在無人注意的情況下拿走內存卡來逃避身份識別,」郭檢察官說。
根據法律,偷窺罪最高可判處兩年監禁、罰款、鞭刑,或上述處罰的組合。
同時,非法侵入(criminal trespass)最高可判處三個月監禁,最高罰款1,500新加坡元,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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