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人吴振顺抵触新加坡移民法令的罪名成立,须坐牢15个月又6个星期。(早报网档案照)
(新加坡讯)为了避免当局侦查自己的行踪,一名新加坡商人在破产期间,使用菲律宾护照出入境多达46次,并在上诉时辩称自己主动递上误导性护照不算违法,在场移民局人员也没有向他问话,但这些上诉论点都被新加坡高庭驳回。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高庭法官迪达星吉尔前日发表上诉判决,裁定国家法院原有判决无误,商人吴振顺(70岁)抵触狮城移民法令的罪名成立,须坐牢15个月又6个星期。
法官也斥责吴振顺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撒谎和说辞前后矛盾,并刻意牵强诠释法律条文。
在法官看来,吴振顺是一名不知悔改的罪犯,屡次为了私事和工作抵触新加坡移民法律,因此希望只被判罚款或短期监刑的要求,也让法庭无法理解。
吴振顺曾是环宇集团(Grandlink Group)主席,公司2001年被令清盘,他同年宣告破产,之后卷入数起民事官司与刑事案件。不过,他已在2015年6月11日脱离穷籍。
使用误导性护照的案件,于2011年3月20日至隔年9月7日发生,吴振顺当时仍是破产人士。
他在这段期间多次离开和入境新加坡,使用的是一本他从非官方渠道购得的菲律宾护照,结果在第46次违法使用护照时被逮。
早前审讯揭露,吴振顺案发时使用的菲律宾护照,显示持有人名为“Ngo Boris Jacinto”,出生于1967年8月27日,出生地为菲律宾黎刹省,国籍是菲律宾人,但实际上吴振顺出生于1955年7月19日,出生地为新加坡,并且是新加坡公民。
控方指出,身为一名破产者,吴振顺须得到处理破产事务的官方受托人的批准,才能离开和入境新加坡,但吴振顺为了不让当局侦查到他的行踪,特意支付25万美金购买一本菲律宾护照,并使用这本具误导性的护照出入境。
吴振顺面对69项抵触新加坡移民法令的控状,指他46次使用具误导性的菲律宾护照,以及23次填写入境卡时虚报资料。
这起案件前后审理了至少8年,吴振顺首次在2018年被治罪,他接着提出上诉和刑事动议,上诉庭在2021年批准他的申请,谕令国家法院重新审理案件。
第二轮审讯后,国家法院裁定吴振顺罪成,于2024年8月判他坐牢15个月又6周。
吴振顺这次针对使用误导性护照的罪名,以及整体刑罚提出上诉,由高级律师贺沛星代表他进行上诉陈词。
辩方的立场是,根据新加坡移民法令,每一名出入境者须完全且诚实地回答移民局人员的问题,并按照移民局人员的要求出示证件。
然而,控方没有在本案中举证说明,案发时有移民局人员向吴振顺问话,或询问关于护照的问题,控方也没有传召所有的移民局人员供证,因此法庭不应判吴振顺罪名成立。
不过,法官指出,旅客现今办理出入境手续时,无须移民局人员提示就主动出示证件,这已是常见的事情,如果采纳辩方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那等于允许出入境者可以主动出示误导性或假护照,并规避法律责任,这样的局面是非常荒谬的。
法官认为,辩方的说辞无法成立,现有判刑也不算过重,为此驳回吴振顺的上诉。
由于吴振顺有意针对本案向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提出刑事参考,法官批准吴振顺展期入狱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