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近日逮捕两名分别24岁和31岁的男性外籍嫌犯,涉嫌利用盗取的借记卡和信用卡资料进行支付诈骗。
2025年11月6日,警方接获报案,指一名男子在滨海路的一家零售店试图通过移动钱包购买一只价值超过1万8000新元的奢华手表,但多次尝试均告失败。该名男子在警方抵达前已离开现场。
经过深入的实地调查,并借助闭路电视和警方摄像画面,中央警区的警员成功锁定24岁男子的身份。初步调查显示,该名24岁男子于2025年11月6日与另一名31岁的男子一同抵达新加坡,两人疑为跨国诈骗团伙成员。进一步调查显示,该24岁男子还涉嫌另一起支付诈骗案件。
两名嫌犯分别于11月6日和7日在樟宜机场的转机区域被逮捕,当时他们尚未离境。警方已从两人身上起获四部手机作为案件证物。
两人将于11月8日被控上法庭,罪名是涉嫌触犯《刑法》第419条文的“以冒充身份进行串谋欺诈罪”,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提醒公众,欺诈零售商属严重罪行,警方将严肃处理任何涉及诈骗或欺诈行为的人员,违法者将依法被严惩。
同时,公众在进行线上支付时应提高警惕,妥善保管银行卡信息,切勿向他人透露敏感的银行资料。应仅在可信的网站进行网购,并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三要”
随时妥善保管您的信用卡或借记卡;
开通短信通知服务,以便在信用卡或借记卡发生交易时,即时收到手机提醒;以及
定期查阅银行对账单,若发现异常或未经授权的交易,应立即通知银行。
“三不要”
切勿点击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或短信中的网址链接,也不要向陌生人透露信用卡或借记卡资料;
切勿向任何人泄露您的一次性密码(OTP);以及
切勿随意展示信用卡或借记卡,应将卡片收好,直到准备付款时才取出使用。

公众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11月7日 晚上8时3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