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近日逮捕兩名分別24歲和31歲的男性外籍嫌犯,涉嫌利用盜取的借記卡和信用卡資料進行支付詐騙。
2025年11月6日,警方接獲報案,指一名男子在濱海路的一家零售店試圖通過移動錢包購買一隻價值超過1萬8000新元的奢華手錶,但多次嘗試均告失敗。該名男子在警方抵達前已離開現場。
經過深入的實地調查,並藉助閉路電視和警方攝像畫面,中央警區的警員成功鎖定24歲男子的身份。初步調查顯示,該名24歲男子於2025年11月6日與另一名31歲的男子一同抵達新加坡,兩人疑為跨國詐騙團伙成員。進一步調查顯示,該24歲男子還涉嫌另一起支付詐騙案件。
兩名嫌犯分別於11月6日和7日在樟宜機場的轉機區域被逮捕,當時他們尚未離境。警方已從兩人身上起獲四部手機作為案件證物。
兩人將於11月8日被控上法庭,罪名是涉嫌觸犯《刑法》第419條文的「以冒充身份進行串謀欺詐罪」,一旦罪成,最高可判處五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提醒公眾,欺詐零售商屬嚴重罪行,警方將嚴肅處理任何涉及詐騙或欺詐行為的人員,違法者將依法被嚴懲。
同時,公眾在進行線上支付時應提高警惕,妥善保管銀行卡信息,切勿向他人透露敏感的銀行資料。應僅在可信的網站進行網購,並採取以下預防措施:
「三要」
隨時妥善保管您的信用卡或借記卡;
開通簡訊通知服務,以便在信用卡或借記卡發生交易時,即時收到手機提醒;以及
定期查閱銀行對帳單,若發現異常或未經授權的交易,應立即通知銀行。
「三不要」
切勿點擊來歷不明的電子郵件或簡訊中的網址連結,也不要向陌生人透露信用卡或借記卡資料;
切勿向任何人泄露您的一次性密碼(OTP);以及
切勿隨意展示信用卡或借記卡,應將卡片收好,直到準備付款時才取出使用。

公眾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1月7日 晚上8時3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