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日前展开全岛范围执法行动,针对涉嫌参与非法放贷活动的人员进行调查。行动于2024年10月14日至18日进行,期间共逮捕77人,年龄介于17至71岁之间。
为期五天的行动中,刑事调查局联同七个陆上警区的警员同步展开多项突袭搜查。初步调查发现,其中有11人涉嫌前往债务人家中进行骚扰,另有23人被怀疑担任“钱骡”,透过自动柜员机(ATM)转账协助非法放贷活动。
其余43人则涉嫌开设银行账户,并提供自己的ATM卡、个人密码(PIN)或网银安全令牌,供非法放贷者用于资金操作,协助其违法放贷。
目前,警方对所有涉案人士的调查仍在持续进行中。
根据《2008年放债人法令》,若任何人的银行账户、ATM卡或网银令牌被用于协助非法放贷,将被推定为参与非法放贷业务。初犯者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四年监禁、罚款不低于3万新元且不超过30万新元,以及不超过六下鞭刑。若初犯者协助非法放贷者对借款人或其家人进行骚扰行为,如纵火、泼漆、以铁链或单车锁封门等,最高可被判处五年监禁、罚款不低于5,000新元且不超过5万新元,以及三至六下鞭刑。
警方强调,将持续对所有参与非法放贷活动的人员采取严厉执法行动,不论其角色为何,都将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这也包括那些开设或转让银行账户、提供SIM卡协助非法放贷的人。
非法放贷者往往会对借款人及其家人进行长期且危险的骚扰,例如纵火、泼漆、以铁链或自行车锁封住大门,限制住户出入,行为极具威胁性。警方呼吁公众切勿接触非法放贷者,以免陷入恶性骚扰循环,也切勿以任何形式协助其活动,否则将面临严重法律后果。外国人若被发现曾向非法放贷者借款,或被判协助非法放贷,其学生或工作准证将被取消,并遭遣返出境。
民众若怀疑或发现有人涉及非法放贷活动,可立即致电“999”向警方举报。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4年10月23日,晚上7时2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