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日前展開全島範圍執法行動,針對涉嫌參與非法放貸活動的人員進行調查。行動於2024年10月14日至18日進行,期間共逮捕77人,年齡介於17至71歲之間。
為期五天的行動中,刑事調查局聯同七個陸上警區的警員同步展開多項突襲搜查。初步調查發現,其中有11人涉嫌前往債務人家中進行騷擾,另有23人被懷疑擔任「錢騾」,透過自動櫃員機(ATM)轉帳協助非法放貸活動。
其餘43人則涉嫌開設銀行帳戶,並提供自己的ATM卡、個人密碼(PIN)或網銀安全令牌,供非法放貸者用於資金操作,協助其違法放貸。
目前,警方對所有涉案人士的調查仍在持續進行中。
根據《2008年放債人法令》,若任何人的銀行帳戶、ATM卡或網銀令牌被用於協助非法放貸,將被推定為參與非法放貸業務。初犯者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處四年監禁、罰款不低於3萬新元且不超過30萬新元,以及不超過六下鞭刑。若初犯者協助非法放貸者對借款人或其家人進行騷擾行為,如縱火、潑漆、以鐵鏈或單車鎖封門等,最高可被判處五年監禁、罰款不低於5,000新元且不超過5萬新元,以及三至六下鞭刑。
警方強調,將持續對所有參與非法放貸活動的人員採取嚴厲執法行動,不論其角色為何,都將依法嚴懲,絕不姑息。這也包括那些開設或轉讓銀行帳戶、提供SIM卡協助非法放貸的人。
非法放貸者往往會對借款人及其家人進行長期且危險的騷擾,例如縱火、潑漆、以鐵鏈或自行車鎖封住大門,限制住戶出入,行為極具威脅性。警方呼籲公眾切勿接觸非法放貸者,以免陷入惡性騷擾循環,也切勿以任何形式協助其活動,否則將面臨嚴重法律後果。外國人若被發現曾向非法放貸者借款,或被判協助非法放貸,其學生或工作準證將被取消,並遭遣返出境。
民眾若懷疑或發現有人涉及非法放貸活動,可立即致電「999」向警方舉報。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4年10月23日,晚上7時2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