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进口肉类食品 男子被罚1万7500元

1200公斤的非法进口罐头肉。(图:新加坡食品局)
从马来西亚非法进口肉类食品,贸易公司Sengkang Trading Enterprise合伙人Zheng Jingpin,被法庭判罚1万7500元。
新加坡食品局前天(15日)发文告说,移民与关卡局今年6月2日在兀兰关卡检查一辆货车时,起获145箱的肉类罐头,这些罐头被申报为加工食品。此案之后转交给食品局。
食品局调查后发现,这辆货车载有大约1200公斤的非法进口罐头肉。食品局指出,Sengkang Trading Enterprise有进口加工鱼的许可,但没有进口肉类的许可。
这些非法肉类产品之后被扣押。为此,贸易公司合伙人被罚款1万7500元。
在我国,所有进口食品都须符合食品局相关要求,各商家或店家只能从拥有执照的商家,进口食品且货物都须申报,并附有有效进口许可证。
根据我国《卫生肉类和鱼类法令》,非法进口肉类或鱼类产品,或销售未按规定标签的肉类品,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万元或监禁两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