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讯:在涉案金额高达30亿新元(约23.3亿美元)的巨额洗钱案中,一名与其中一名被告苏海金(Su Haijin)共谋、向新加坡内陆税务局(IRAS)谎报公司账目的男子,于周四(7月16日)被判入狱。
43岁的新加坡公民王俊杰(Wang Junjie)被判处监禁32周,并被禁止在五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董事。
此前,他已承认一项指控,即与苏海金共谋,就苏海金旗下公司“一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Yihao Cyber Technologies)的收入、毛利和贸易应收账款向税务局作虚假陈述。
此外,他还承认了一项指控,即在担任该公司董事期间未能诚实履职,涉嫌伪造账目和合同。另有13项指控在量刑时被予以考虑。
尽管王俊杰的律师辩称,除了作为企业服务提供商收取的专业费用外,其当事人并未获得实质性利益,但法官表示,关键不在于金额,而在于王俊杰在其职位上所采取的行为。
地方法官吴约翰(John Ng)表示:“众所周知,新加坡的运作方式旨在让大多数企业尽可能便捷地开展业务。”
他补充道:“我们都在努力遵守会计与企业监管局(ACRA)制定的简单明了的法规……但实际上,这需要极高的信任水平。”
法官解释说,一旦信任被破坏且系统被滥用,“我们就必须严厉打击”,因此必须给予沉重的处罚。
案件详情
王俊杰曾为苏海金及其共犯苏宝林(Su Baolin)担任董事的公司工作,并帮助这些公司营造出盈利的假象,而实际上这些公司在新加坡并没有任何合法的业务活动。
柬埔寨籍的苏宝林和塞浦路斯籍的苏海金,是该30亿新元洗钱案中被定罪并入狱的10名犯罪者之一。该案是新加坡历史上破获的最大规模洗钱案,也被认为是全球最大规模的此类案件之一。
从2018年到2023年,王俊杰通过自己的公司“LW商业咨询公司”(LW Business Consultancy)担任企业服务提供商。
该咨询公司为客户提供公司秘书、会计和税务服务,还帮助客户申请和续签就业准证(EP)及家属准证。
在2018至2023年间,王俊杰担任由苏宝林担任董事的“新宝投资控股公司”(Xinbao Investment Holdings)的公司秘书和董事。
同时,他也是苏海金旗下“一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司秘书,负责准备部分年度的财务报表。
尽管该公司表面上从事软件和应用程序开发,但实际上在新加坡并没有合法的业务运营。
此外,王俊杰还帮助苏海金及其家人续签就业准证和家属准证。
2020年至2022年期间,王俊杰与苏海金共谋,向内陆税务局提交关于公司财务的虚假信息。
王俊杰在明知这些数字并非通过正规会计方法得出的情况下,依然提交了虚报收入、毛利和贸易应收账款的纳税申报表。
在2022年10月为公司2021财年提交的一份申报中,王俊杰声称“一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收入和毛利均为804,969新元。
他标明公司捐赠前的总收入或亏损为192,924新元,捐赠后的总收入或亏损为负102,700新元。这些数字导致该公司的预估税额为零。
向税务局作虚假陈述的目的是为了让公司看起来盈利,因为苏海金认为这将增加他获得新加坡永久居民(PR)身份的机会。
王俊杰还向人力部(MOM)提供了虚假陈述,以支持苏海金的就业准证续签申请。
周四,检方基于其罪责,请求法院判处王俊杰8至10个月监禁。
检方指出,他并非简单地扮演企业服务提供商或名义董事,而是利用这些职位协助苏氏兄弟实施犯罪。
他们认为,王俊杰通过讨论虚假财务状况以及如何操纵数字等行为,在犯罪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王俊杰的律师魏潘利(Wee Pan Lee)则请求将其刑期缩短至3至4个月,理由是其当事人除了赚取专业服务费外,没有获得其他物质利益。
魏律师表示,在为这些公司和苏氏兄弟服务期间,王俊杰每家公司每月平均赚取1,000至1,200新元。
苏海金和苏宝林已于2024年4月分别被判处14个月监禁。
共谋欺诈性地向内陆税务局作虚假陈述,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并处以罚款;未能诚实履行公司董事职责,最高可判处12个月监禁或罚款5,000新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