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设立的互联网安全委员会星期一起(29日)投入运作。网络危害受害者可在网上举报加害人,委员会评估后可对传播者、管理员甚至是平台采取行动。当中包括发出停止传播指示和屏蔽令等。如果受害者不满意裁决结果,可提出上诉。
约40人组成的委员会率先处理五种网络危害。涉及滥用私密影像、儿童虐待影像和恶意公开他人隐私,受害者可直接向委员会举报。如果遇到网络骚扰或网络跟踪,受害者应直接向平台举报,平台在24小时内没回应或回应不当,受害者可进一步向委员会举报。
受害者可通过互联网安全委员会网站(www.osc.gov.sg)举报,网站会要求受害者提供个人资料、线上危害证据如网址、截图、照片或影像等。如果受害者还没年满18岁,家长或监护人可代为举报。
一旦委员会裁定网络危害已发生,委员会有权向内容发布者、管理员以及平台发出指示和指令,停止或限制散播有关危害。
当中包括发出停止传播指示,限制指示、禁用指示,确保本地用户无法浏览有关内容。其他还有针对管理员和网络服务商发出的账号限制指示。如果管理员或平台没按照委员会的指令处理,当局也可发出屏蔽令和应用程序下架令。
当局表示六家网络服务供应商在本地拥有广泛用户群或较大影响力,因此须承担更高程度的责任,确保网络空间安全。这些供应商包括META、谷歌、X公司、TikTok以及新报业媒体。这些指定网络服务供应商除了有责任移除有害内容外,还须主动处理复制内容以及降低有关内容的传播和曝光等。
互联网安全委员会总监黄永吉表示:“网络越来越普及,网络上的伤害也越来越多,我们都认识经历过这种伤害的人。互联网安全委员会是新加坡第一个专门帮助网络伤害受害者的政府机构,这些受害者是我们工作的核心。
如果受害者对委员会的裁决不满,可在14天内申请重新审议。受害者之后还可以向六人组成的网络安全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费用为200元。上诉小组由新加坡社科大学法学院院长周贵和教授领导。
委员会也表示网络伤害往往会给受害者带来极大困扰,因此除了删除有害内容外,受害者也可能需要其他形式的协助。当局呼吁有需要人士向社区伙伴如飞跃家庭服务中心、新加坡援人机构以及新加坡妇女发展与支援组织等机构寻求援助。这些机构可以引导受害者如何举报并且提供其他方面如辅导的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