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名年龄介于20至60岁的男子,因涉嫌分别涉及多起非礼案件,将于2025年7月15日在法庭被提控。
案件详情如下:
2025年5月18日,一名55岁男子涉嫌在滨海大道一带的某商业设施内非礼一名21岁女子。警方通过后续调查,并借助闭路电视画面,成功确认该男子身份,并于同日将其逮捕。该男子将被控一项违反《1871年刑法典》第354(1)条文的非礼罪名。
2025年4月14日,一名34岁男子涉嫌在盛港中心一带的巴士站非礼一名20岁女子。警方通过后续调查,并借助警方摄像画面,成功确认该男子身份。他将被控一项违反《1871年刑法典》第354(1)条文的非礼罪名。
2025年4月5日,一名38岁男子涉嫌非礼一名34岁女子,案发后警方到场将其当场逮捕。进一步调查显示,该男子还涉嫌于2024年底非礼另一名33岁女子。他将被控两项违反《1871年刑法典》第354(1)条文的非礼罪名。
2025年4月4日,一名19岁男子涉嫌在一辆公共巴士上非礼一名20岁女子。警方通过后续调查,并借助警方摄像画面,成功确认该男子身份。他将被控一项违反《1871年刑法典》第354(1)条文的非礼罪名。
2025年3月8日,一名42岁男子涉嫌非礼一名27岁女子,案发后警方到场将其当场逮捕。该男子将被控一项违反《1871年刑法典》第354(1)条文的非礼罪名。
2025年2月12日,一名27岁男子涉嫌在勿洛南路一带的某住宅单位内非礼一名23岁女子。警方通过后续调查,成功确认该男子身份。他将被控一项违反《1871年刑法典》第354(1)条文的非礼罪名。
2024年12月3日,一名60岁男子涉嫌在麦士威路一带的某商业设施内非礼一名42岁男子,案发后警方到场将其当场逮捕。该男子将被控一项违反《1871年刑法典》第354(1)条文的非礼罪名。
2024年11月19日,一名51岁男子涉嫌在蒙巴顿路一带的某商业大厦内非礼一名13岁女童,案发后警方到场将其当场逮捕。该男子将被控一项违反《1871年刑法典》第354(2)条文的非礼罪名,即非礼未满14岁者。
2024年11月16日,一名34岁男子涉嫌在裕廊_gateway路附近非礼一名23岁女子。警方通过后续调查,并借助警方摄像画面,成功确认该男子身份。他将被控一项违反《1871年刑法典》第354(1)条文的非礼罪名。
2024年8月17日,一名36岁男子涉嫌在河水路一带的某夜店非礼一名25岁女子,案发后警方到场将其当场逮捕。该男子将被控一项违反《1871年刑法典》第354(1)条文的非礼罪名。
根据《1871年刑法典》第354(1)条文,非礼罪可判处最长三年监禁,或罚款、鞭刑,或上述惩罚的组合。若涉及非礼未满14岁者,依第354(2)条文,可判处最长五年监禁,或罚款、鞭刑,或上述惩罚的组合。
警方对以无辜者为猎物、威胁社区人身安全的性犯罪者采取零容忍态度,必依法严正处理。警方将持续与各类持份者,包括公众娱乐场所、公共交通营运方及社区密切合作,预防并遏制非礼案件的发生。公众若目睹非礼事件,或知悉有人受害,亦应保持警惕,立即向警方举报。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7月14日 下午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