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名年齡介於20至60歲的男子,因涉嫌分別涉及多起非禮案件,將於2025年7月15日在法庭被提控。
案件詳情如下:
2025年5月18日,一名55歲男子涉嫌在濱海大道一帶的某商業設施內非禮一名21歲女子。警方通過後續調查,並藉助閉路電視畫面,成功確認該男子身份,並於同日將其逮捕。該男子將被控一項違反《1871年刑法典》第354(1)條文的非禮罪名。
2025年4月14日,一名34歲男子涉嫌在盛港中心一帶的巴士站非禮一名20歲女子。警方通過後續調查,並藉助警方攝像畫面,成功確認該男子身份。他將被控一項違反《1871年刑法典》第354(1)條文的非禮罪名。
2025年4月5日,一名38歲男子涉嫌非禮一名34歲女子,案發後警方到場將其當場逮捕。進一步調查顯示,該男子還涉嫌於2024年底非禮另一名33歲女子。他將被控兩項違反《1871年刑法典》第354(1)條文的非禮罪名。
2025年4月4日,一名19歲男子涉嫌在一輛公共巴士上非禮一名20歲女子。警方通過後續調查,並藉助警方攝像畫面,成功確認該男子身份。他將被控一項違反《1871年刑法典》第354(1)條文的非禮罪名。
2025年3月8日,一名42歲男子涉嫌非禮一名27歲女子,案發後警方到場將其當場逮捕。該男子將被控一項違反《1871年刑法典》第354(1)條文的非禮罪名。
2025年2月12日,一名27歲男子涉嫌在勿洛南路一帶的某住宅單位內非禮一名23歲女子。警方通過後續調查,成功確認該男子身份。他將被控一項違反《1871年刑法典》第354(1)條文的非禮罪名。
2024年12月3日,一名60歲男子涉嫌在麥士威路一帶的某商業設施內非禮一名42歲男子,案發後警方到場將其當場逮捕。該男子將被控一項違反《1871年刑法典》第354(1)條文的非禮罪名。
2024年11月19日,一名51歲男子涉嫌在蒙巴頓路一帶的某商業大廈內非禮一名13歲女童,案發後警方到場將其當場逮捕。該男子將被控一項違反《1871年刑法典》第354(2)條文的非禮罪名,即非禮未滿14歲者。
2024年11月16日,一名34歲男子涉嫌在裕廊_gateway路附近非禮一名23歲女子。警方通過後續調查,並藉助警方攝像畫面,成功確認該男子身份。他將被控一項違反《1871年刑法典》第354(1)條文的非禮罪名。
2024年8月17日,一名36歲男子涉嫌在河水路一帶的某夜店非禮一名25歲女子,案發後警方到場將其當場逮捕。該男子將被控一項違反《1871年刑法典》第354(1)條文的非禮罪名。
根據《1871年刑法典》第354(1)條文,非禮罪可判處最長三年監禁,或罰款、鞭刑,或上述懲罰的組合。若涉及非禮未滿14歲者,依第354(2)條文,可判處最長五年監禁,或罰款、鞭刑,或上述懲罰的組合。
警方對以無辜者為獵物、威脅社區人身安全的性犯罪者採取零容忍態度,必依法嚴正處理。警方將持續與各類持份者,包括公眾娛樂場所、公共運輸營運方及社區密切合作,預防並遏制非禮案件的發生。公眾若目睹非禮事件,或知悉有人受害,亦應保持警惕,立即向警方舉報。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7月14日 下午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