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网红 Eunice Joy Ng 因于去年 12 月发布电子烟广告,于周五(5 月 29 日)被法院判处罚款 3,500 新元(约 2,740 美元)。
现年 26 岁的 Ng 承认在她的 Telegram Story 中发布了一则暗示购买仿制烟草产品的广告,此举违反了《1993 年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案》。
为了更精准地打击电子烟,该法案现已更名为《1993 年烟草与电子烟控制法案》,并于 5 月 1 日起正式生效。
Ng 在出庭时没有聘请律师,并表示会支付罚款。她在网络上以“美人鱼女孩”(Mermaid Girl)之名为人所知,但目前似乎已注销了其社交媒体账号。
卫生科学局(HSA)的检控官在法庭上表示,Ng 为了增加收入,决定在 2025 年 11 月左右购买电子烟进行转售。
她从一名 Telegram 卖家那里以每个 13 新元(10 美元)的价格购买了 5 个电子烟,随后在 Telegram Story 上发布广告销售这些设备,并承认以每个 15 新元的价格卖出了其中 2 个。
为了给自己的生意吸引关注,她持续在 Telegram 账号上发布广告,直到 2025 年 12 月左右。
该广告配文称:“想让我帮你们买电子烟的人,可以把预订清单发给我,我会尽量帮你们搞到。如果需求量大,我会设立一个 Google 表单。”
HSA 检控官 Nur Afiqah 请求法院对其处以 4,000 新元的罚款。
然而,Ng 向法庭表示,由于这是她第一次被指控此类罪行,这个金额对她来说“有点太高了”。
她补充说,自己不理解该罚款金额的依据,希望能够获得减轻处罚。
对此,Afiqah 女士回应称,考虑到目前的执法环境以及电子烟泛滥带来的公共卫生担忧,该罚款金额是合理的,且必须通过威慑力来遏制此类行为。
区域法官 Terence Tay 指出,在检方引用的过往案例中,违规者通常面临多项指控,而 Ng 仅面临一项指控。他询问 Afiqah 女士检方的量刑建议是否考虑到了这一点。
Afiqah 女士承认,虽然过往案例涉及更多指控,但鉴于当前形势,现在应更加强调威慑作用。Tay 法官对此表示认可。
在量刑时,Tay 法官表示,虽然电子烟引发的公共卫生问题非常严重,必须予以威慑,但所施加的处罚不能过重。
最终,法官判处 Ng 罚款 3,500 新元。如果她无法支付罚款,则需服刑 10 天。
根据《1993 年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案》,发布电子烟销售广告的违规者最高可被罚款 10,000 新元,或监禁最高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