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环境清洁公司主管因向18名外籍劳工收取回扣,以换取续聘机会,被法庭判处罚款9万元,并须缴纳4.2万新币罚金。
根据新加坡人力部发布的文告,这起案件可追溯至2000年12月。68岁的被告是一名环境清洁主管,所在公司负责为市镇理事会提供清洁和维护服务。
被告与另外四人串谋,向公司聘用的客工收取每人900至7000新币不等的回扣,作为更新工作准证的条件,五人共非法收取11万2400新币。他共面对18项控状,并对其中六项认罪,其余12项在量刑时一并考虑。

案发后,被告已归还8万3050新币。受影响的18名客工中,九人已回国,其余九人仍在新加坡工作,其中三人目前仍受雇于该公司。
人力部强调,向客工索取或收取回扣属违法行为,违例者可被罚款最高3万元,或监禁最长两年,或两者兼施。该部门呼吁客工若遭遇类似剥削,应主动举报,以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