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加坡媒体报道了一起离婚财产纠纷案!
新加坡一个男子拿情妇20万新帮“正宫”妻子还房贷,离婚后房子收益全归前妻!情妇不服,与男子联手5次状告前妻!
这种魔幻剧情居然是真实的,直到现在,新加坡法院还在忙着处理这个案件!

示意图源:网络
离婚6年打了5次官司
前妻被判获得情妇20万新钱财
本来出轨离婚后要分财产也不是什么重大的事,但这中间案件细节,离奇得像演电影。
而且,这三人到现在都还在纠缠,官司都打了6年,男子与情妇多次上诉。
直到本月初,法院审判庭下达最新判决!

新闻截图
据案件细节可知,男子沙菲与妻子娜莎在1985年结婚,2002年联名购买婚房,通过建屋局贷款和公积金支付了29.8万新的房贷。
2010年,二人的感情出现了裂痕,娜莎提出离婚,但男子不同意。
2015年,男子给妻子一笔205259新(约人民币105万)的巨款,并让娜莎存入公积金账户,随后妻子用125717新(约人民币64.4万)缴清了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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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官司
房子及其收益归妻子娜莎
妻子离婚的念头并没有因此消失,2017年时,娜莎申请了离婚程序。
法庭在第二年下达庭令,婚房包括其出售后的收益全部由妻子获得。
法院这样判决并不是袒护娜莎,而是因为在购买婚房时,男子只出了2万新,并且离婚后男子没有遵守回教法。
回教法规定:夫妻离婚后,妻子3个月内不得再婚,丈夫需要支付生活费以及其他费用。但是男子并没有支付这部分费用。
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将婚房的所有收益判给了娜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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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官司
妻子娜莎偿还13.89万给情妇
而男子并不满意这样的判决,并向法院提起上诉,这时候另一位女士参与了进来,这位女士是男子的情妇,
原来,男子在2015年拿出的20多万是从情妇手里拿的。
情妇当时出售自己的组屋,提取了一笔公积金存款,而男子以想要买下婚房为由拿到了这一笔钱,并交给了娜莎。
因此,男子与情妇联合,将娜莎告上法庭。法庭判决:娜莎要偿还情妇13.89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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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官司
妻子娜莎不用赔偿
情妇认为自己给了20多万,只还十几万怎么行,于是又向委员会提起了上诉。
不过委员会认为:回教法庭在处理离婚案时,无权裁定案中第三方的权益,于是又推翻庭令。
也就是说,情妇的上诉并没有争取到更多的利益,反而是失去了原本被判给自己的13.89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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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官司
由男子偿还情妇的损失
这次失利后,情妇又展开了民事诉讼!
高庭法官认为,娜莎对20万的来历并不知情,并且也没有与男子签协议,因此,无需对这笔钱负责。
但是由于情妇坚持要收回这笔钱,于是法院表示,由男子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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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官司
维持原判
有趣的是,在三人打官司期间,情妇已经与男子结婚了,因此情妇与男子在经济上是一体的。
情妇自然不满意由男子偿还的判决,于是又将此事告到高庭上诉审判庭。
就在今年的2月8日,上诉审判庭出了审判结果:维持原判!
看完这个案件后,椰子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不过网友们倒是挺喜欢这个情妇的,并表示:这样的情妇要怎么找?

友友们,你们觉得应该怎样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