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岁车商陈垚荣(译音)为牟取私利,长达 7 年通过低报个人收入、拒不注册消费税等方式逃避税款逾 81 万元。12 月 22 日(星期一),他在国家法院承认三项控状(其余六项交由法官量刑时一并考量),最终被判入狱 12 个月零 2 周、罚款 3500 元,同时需缴付约 80 万 6861 元罚金,为自己的逃税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案情显示,陈垚荣案发时是汽车贸易公司 Car Ranger Pte Ltd 的老板,同时还以个人名义独立经营汽车贸易业务并获取收入,且个人业务与公司业务相互分离。为逃避纳税义务,他在委托第三方公司协助申报所得税时,刻意隐瞒了个人名义经营汽车贸易的收入,导致申报收入远低于实际收入,以此少缴巨额所得税。
具体数据显示,陈垚荣在 2018 估税年和 2019 估税年的实际收入分别约为 90 万 4628 元和 70 万 8426 元,但他向报税公司申报的收入均为 19 万 5000 元。仅这两个估税年,他就少报收入共计约 122 万 3054 元,成功逃付所得税约 26 万元。综合所有控状查实,在 2013 估税年至 2019 估税年的 7 年间,他累计少缴所得税约 57 万元。
除了低报收入逃税,陈垚荣还违反消费税相关法规。调查发现,他的公司在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的季度及此前三个季度,总营业额已超过 100 万元,达到了新加坡消费税的法定注册门槛。根据《消费税法令》规定,企业在达到注册门槛后的 30 天内,必须通知消费税署长并完成注册手续,但陈垚荣故意未履行该义务,以此逃避缴纳约 24 万 5420 元消费税。
庭审中,被告律师为陈垚荣求情,称其在被提控前就已主动补缴相关税款,且被控后积极认罪,节省了法庭审理时间,恳请法官从轻量刑。但法官考量到,陈垚荣逃税行为持续时间长、涉及金额大,且同时违反《所得税法令》和《消费税法令》,主观恶性明显,严重破坏了税收征管秩序,必须予以严厉惩处以儆效尤,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新加坡相关法律,逃税属严重经济犯罪,违反《所得税法令》最高可判处监禁及罚款;而未按规定注册消费税并缴纳税款,同样将面临严厉处罚,除需补缴欠税外,还可能被处以罚款甚至监禁。法律界人士强调,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支柱,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尝试逃税。此次案件再次彰显了新加坡打击逃税行为的坚定决心,也为各类经营者敲响了合规经营的警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