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西亚籍女子涉嫌在7年里,设立不同公司向新加坡国内税务局申请消费税退税,其间还将部分所得转移海外,因此在涉及税务和洗钱的罪名下被控。(早报网示意图)
(新加坡讯)马来西亚籍女子涉嫌在7年里,设立不同公司向新加坡国内税务局申请消费税退税,其间还将部分所得转移海外,她将在涉及税务和洗钱的罪名下被控。
《联合早报》报道,警察部队和国内税务局昨日发表联合文告指出,当地税务局去年9月开始调查一名38岁的马来西亚籍女董事,她被指涉嫌设立不同消费税公司,向当局提交虚假消费税退税申请。
调查发现,这些公司并没有实质的商业活动,根本无法支持女子提交的申请。
从2017年8月至去年10月,她和所设立的公司涉申报超过140万元的消费税退税申请。
此外,由于有迹象显示女子可能涉及洗钱活动,当局因此和新加坡商业事务局合作展开调查,发现女子相信曾在2019年12月至去年5月,把犯罪所得约21万3000元转移海外。
根据新加坡相关法令,逃税罪成可判坐牢最长7年,或罚款最高1万元,或两者兼施。至于洗钱罪,一旦罪成,可面临最长10年监禁,或最高50万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