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一名男子因拒絕支付20多元車資而毆打德士司機,被判坐牢5周。
案情顯示,去年3月4日晚上,56歲的被告劉財明(譯音)從新加坡牛車水搭德士到菜市,但抵達目的地後就下車離開,沒有支付23.10新元的車費。
40歲的德士司機立即下車要被告付錢,兩人發生爭執,被告毆打司機後,打爆德士的擋風玻璃。
司機過後報警,被告最後被逮捕,也支付了車資。司機則因為瘀青和疼痛,拿了兩天病假。
負責這起案件的副檢察官表示,被告有毒品、竊盜、故意傷人等多項前科。
被告辯護律師陳情時說,這些案件發生在1991到2002年之間,被告過去20多年來一直安分守己,這次事件可被視為反常現象,而且被告也已在第一時間認罪。
法官考慮了各項因素後,最後判處被告監禁5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