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指47歲男子Edmond Yao Zhi Hai累計逃役時間長達21年9個月(圖:CNA/Raydza Rahman)
一名擁有印度尼西亞國籍的新加坡男子因未履行新加坡國民服役義務,前天(26日)被判處三年監禁。這是該項罪行的最高監禁刑期,也是法院有史以來對逃避國民服役案件判下的最長刑期。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法官下判時表示,這名47歲男子Edmond Yao Zhi Hai逃避了其所有全職國民服役及戰備軍人義務,其行為屬於最嚴重類別的逃役者。男子累計逃役時間長達21年9個月。
此外,這名擁有印尼國籍的男子也因為抵達新加坡時未向移民局官員出示新加坡護照,觸犯移民法令而被罰款3000元。
辯方申訴男子多年來多次進出新加坡都未遭官員逮捕,對此法官認為是因為他使用印尼護照,以致未被執法單位發現。
法官指出,控方並沒有延遲起訴的問題,任何執法延誤都與男子自身的行為有重大關係。
被告也抗辯,自己受印尼法律約束,印尼法律禁止公民加入外國軍隊,他表示將會提出上訴。
在本地就讀中小學後 未如期報道服兵役
這名男子Edmond Yao Zhi Hai是在1978年出生於新加坡,母親為新加坡人,父親為印尼人。其父親為他申請了印尼國籍,並取得印尼護照。
他的母親1986年在改名契據(deed poll)中,稱兒子未成年,是新加坡公民。被告後來也在1990年獲得國民身份證,並於1984年至1996年期間就讀於公教中學、萊佛士書院和萊佛士初級學院。
儘管國防部中央人力局(CMPB)發出通知,但被告在1997年1月未按時報到,履行全職國民服役。
他在1997年7月至2001年6月期間,在海外完成高等教育,並於2003年10月致函新加坡駐印尼大使館,申請放棄新加坡國籍。不過,中央人力局過後表示不支持他放棄國籍的申請。
被告在2005年1月與一名新加坡女子結婚,並申請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但因本身已是新加坡公民而被拒絕。
之後,他多次進出新加坡,一直到2021年9月1日嘗試延長短期探訪准證時,因未履行國民服役義務而被逮捕。
根據相關法令,未按時報到服役者可被判最高三年監禁,罰款最高5000元,或兩者兼施。
男子目前被保釋在外,等待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