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白志祥面對8項控狀。(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一名男子因一則「高薪兼職」廣告,淪為詐騙集團的運鈔跑腿,8天內到全島多處提款機取款逾20萬元並協助轉移,結果不僅分文未得,還被判監禁4個月又兩周。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白志祥(25歲,譯音)面對8項牴觸濫用電腦法令及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三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於2024年4月被隨機加入一個發布兼職廣告的群組。他之後回應其中一則「運送現金」的工作廣告,對方聲稱月薪可達2000元。
一名身份不明人士隨後聯繫被告,稱其工作內容是在新加坡各處的自動提款機取款,再將現金轉交給指定人士。被告因貪圖酬勞接下這份工作。
被告隨後按照指示,前往新加坡芽籠峇魯第96座組屋一帶取走一個袋子,裡面裝有一張手機SIM卡及6張銀行提款卡。他利用該SIM卡註冊了新的帳號,以此接收犯罪集團的進一步指令。
同年5月14日左右,被告又拿到了另一張提款卡,並被告知所有提款卡的密碼均相同。
綜合控狀,被告在2024年5月1日至18日間,多次前往新加坡各地的提款機提款,42次提取共20萬零100元。每次提款金額皆按照不明人士的指示。
提款後,被告會將現金裝入塑料袋,並在午夜時分,把其放在芽籠峇魯第97座組屋指定地點。被告之後返回家中,並觀察到有人將現金袋取走。
未獲任何酬勞
調查顯示,被告在整個過程中,始終相信這些現金屬於犯罪或非法活動所得。
5月18日凌晨約1時45分,被告最後一次在明地迷亞路一台提款機提取了5000元現金。
當時,警方截停被告進行檢查,當場起獲5000元現金及7張提款卡。警方隨後逮捕被 告。
被告最終並未收到對方所承諾支付的酬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