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 強制能效標籤
新加坡國家環境局National Environmental Agency (NEA)把燈具光源作為主要的能耗電器納入了能效標籤的強制產品範圍。新加坡供應受控產品的的進口商必須向NEA申請成為「註冊供應商(RS)」,進口的受控的燈具光源必須進行能效測試並粘貼能效標籤後,方可投放新加坡市場。
證書有效期:3年(可續期) 不需要工廠檢查 能效標籤及說明

1, 產品實際的能效級別

2, 註冊供應商的代碼
3, 該類產品可能到達的最高能效級別
需要貼能效標籤燈具光源產品


註:其中Incandescent lamp, CFLi , LED with an Edison screw or a bayonet lamp cap 能效等級至少是兩個勾, 具體數值見下表。

其他光源的能效要求數值見下表:

從 August 1, 2019年8月1日起, 非高頻螢光燈鎮流器 (HS code 8504 1000) 必須向NEA申請註冊,符合EEI能效指數B1級別.
以上光源雖然不是Safety Mark 認證的強制產品, 但是要在符合相關安規認證(接受CB報告和證書)的基礎上,申請能效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