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訊)一盤生意兩頭賺,49歲男子在孟加拉老家經營醫療旅遊生意,同時也在本地經營非法匯款生意,短短七個月內賺約3萬元(約9萬令吉),其中四成來自非法匯款生意;他昨日認罪,被判罰款1萬元(3萬令吉)。
《聯合晚報》報導,被告科爾塞德昨日承認牴觸外幣兌換與匯款業法令,被指於2018年7月到2019年1月之間,在沒有匯款執照的情況下,協助其他孟加拉客工匯錢回鄉,從中賺取約1萬1319元(約3萬3957令吉)。

警方當時起獲現金1萬9860元、膝上型電腦、手機、數鈔票機和匯款記錄簿等。(新加坡警察部隊提供)
2019年1月27日,商業事務局、警察情報局和中央警局人員展開聯合行動,在賽阿威路發現被告經營非法匯款生意,起獲1萬9860元(約6萬令吉)現金、1650美金(約6669令吉)、膝上型電腦等。
調查揭露,被告為在本地工作的孟加拉客工匯款回鄉,承諾以較高的兌換率為他們把新幣轉換成孟加拉塔卡,但在孟加拉那邊,被告卻利用經營醫療旅遊生意收到的孟加拉塔卡佣金,直接匯到指定的孟加拉的銀行戶頭裡。
被告一邊從醫療旅遊顧客手上賺取8到10%的佣金,另一邊從兌換率中謀利,還得以剩下匯款費用。
根據被告的記錄簿,他在2018年7月到2019年1月之間,共非法進行10次的匯款,涉及數額共18萬6473元(約55萬9419令吉),從中賺取約1萬13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