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新加坡國會
通過僱傭(修正)法案
從今年4月1日起
新的僱傭法案實施了!

新的僱傭法
都修改了哪些內容?
趕緊跟椰子來看看吧

本月起,非勞力工人的
薪金頂限調整了!
月入$2600及以下的
非勞力工人
在工時與加班費上
可享有法律保障
此項條例大約保證
10萬人受惠!!!
與此同時
在新的修正法案中
解決勞資糾紛的程序
進一步簡化了!

原本由人力部處理的
不當解僱相關糾紛
轉由僱傭糾紛索償庭處理
為員工提供了「一站式」
解決勞資糾紛渠道
新的修正法案中
「解僱」的定義擴大了!
只要雇員可以證明
不是自願辭職
而是因僱主及其他外在緣故
被迫辭職,也算解僱

同時,受僱至少6個月的
經理和執行人員
也受保護,能夠向當局投訴
自己遭到不當解僱
以往員工必須受僱
至少12個月
才能作相關投訴
感覺和我們息息相關!
那麼,新僱傭法案的
具體內容究竟如何?
別急,待椰子細細道來


更多人受保護
舊的僱傭法中
月薪高於$4500的
專業人員、經理
和文職雇員
不受僱傭法保護
(原來賺錢多也是把雙刃劍啊!)

包括年假、帶薪公共假期
和病假權利的最低日期
以及其他及時支付工資
和非法解僱的保護措施
都沒有!

但這項條款自4月1日起
被廢除了!!!
全新法令的核心條款
將涵蓋所有員工!!!
他們將享有哪些
關鍵法定權利呢?
包括帶薪年假、病假、住院假
以及對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經濟補償金等

只是,由於工作性質
海員、家庭傭工和公務員
繼續被排除在外
並由其他法規單獨涵蓋


薪資門檻
【加班費】
原有僱傭法中規定
工作時間、休息日
和加班費的額外保護
涵蓋範圍涉及最高工資
$4500的workman
(翻譯:靠勞力工作的員工)
和最高工資
$2500的non-workman
(非靠勞力工作的員工)
只有這兩類人可以享受
1.5倍的加班工資

新僱傭法中,工資門檻
從$2500提升到$2600
且涉及員工擴大到
新加坡勞動力的一半!
加班費也從$2250工資上限
增加到$2600!

那麼新僱傭法是如何
計算加班費的呢?
椰子來教大家算一算——
從前,加班費必須按照雇員
每小時底薪的1.5倍計算
勞力工人的加班費為:
1.5 x 加班工作時數x (12 x 每月底薪) /
(52 周 x 44 小時)

月薪底薪低於$2250的
非勞力工人:
1.5 x 加班工作時數 x (12 x 每月底薪) /
(52 周 x 44 小時)
每月底薪為$2,250 或以上的
非勞力工人:
1.5 x 加班工作時數 x (12 x $2,250) /
(52 周 x 44 小時)

不僅如此,原來規定中
$2250的工資上限
增加到$2600了!

【年假】
那麼如果雇員想要
休養一下生息
放鬆一下心情
與家人培養一下感情
(就是想擁有一次年假)
可能成為現實嗎?
當然——

不僅可以擁有年假
還可以在放假的同時帶薪休息
而且,新加坡的公共假期
雖不算多,但幾乎每月都有
如果可以跟老闆商議
便可以更換公共假期
到任何一天
這可是「偷得浮生半日閒」的
絕佳機會啊
不說了,椰子要去面見老闆了!

【病假】
如果有頭疼腦熱
不舒服的情況發生
老闆還硬性要求上班?
不存在的!
不信請看——

生病不僅有病假,還帶薪!!!
只是注意要根據比例來休
服務年滿3個月
可以請假5天
年滿4個月請假8天
依次增加一月累加3天
直到14天達到為止


不正當解僱索賠
截至2019年4月
新加坡人力部不再審理
根據「就業法」和
「兒童發展共同儲蓄法」
提出的錯誤解僱索賠

而且,在三方爭端管理聯盟的調解下
就業索賠法庭
將審理此類索賠
這為員工提供一站式服務
包括與工資相關
和非法解僱的索賠
新的僱傭法實施前
同時擁有這兩項索賠的員工
必須單獨尋求追索權

現在,雖然僱主和雇員
有權終止合同
但如果員工能夠證實
他們被解僱是不正當的
他們便可提出索賠請求了~

經理和高級管理人員
在提交解僱申請之前
必須滿足的最短服務期限
(對於通知的解僱)
從1年減少到6個月
而沒有最低服務期限的
非經理和高管則沒有變化


產假及育兒假
新加坡的勞動合同
一般不會明確產假內容
於是,對於作為外國人的
專業人士、經理、文職雇員
(簡稱PMEs)
很有可能沒有法定產假!

椰子向周圍的小夥伴們
認真打聽了一下
生活在新加坡的外國人
在生完孩子不久後
就回去上班了

由於她們自己和孩子
都不是新加坡公民
(孩子如果是新加坡公民
則可根據 Child Development
Co-Savings Act
享受16周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