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承包商在進行道路擴建工程時涉嫌擅自更動排水溝,使得雨水無法排入附近的河流,造成淡濱尼10道和巴西立12通道交界處上個月水淹近兩個小時。公用事業局將對涉事承包商採取執法行動。
上個月20日上午,淡濱尼10道和巴西立12通道交界處,靠近宜家的路段發生嚴重水患,淹沒了200米的道路,水位在部分地點上漲至約50公分。共13輛車子浸泡水中,一些駕駛者和乘客受困。
公用事業局9月11日公布調查結果說:「事發地點不是易淹水地區或水患熱點,周邊的暴雨雨水管理系統足以應付像8月20日這樣的降雨量。該路段曾在今年4月5日和去年11月20日經歷類似的豪雨,但那兩次都沒有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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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情況下,雨水會順著路旁的水溝流入約一公里外的阿比阿比河(Sungei Api Api),水患發生時河流的水位只達約50%。
公用局事後展開調查,發現淹水導因與承包商三和公司(Samwoh Corporation)更動排水溝有關。三和自2018年6月開始在淡濱尼10道展開道路拓寬工程,預計明年第四季度完工。
調查顯示,三和堵住了其中一段原有的水溝,以便把雨水導入他們另外加建的新水溝。公用局說,事發時新水溝還沒建成,未與原有的水溝銜接上,而且其中一部分被鷹架擋著。這嚴重影響了排水功能,導致雨水無法流入下游的阿比阿比河,而是積在交界處。水患地點是那一帶地勢最低的地方。三和在進行水溝改道工程前,並沒有徵詢公用局批准。
事發當天,公用局早上7時58分向公眾發出淹水通知,同時派出快速反應小組趕到現場,連同陸路交通管理局人員、民防部隊和警察部隊一起疏導交通和救援受困公眾。淡濱尼、白沙一帶的豪雨早上9時左右停歇,但高漲的水位直到40分鐘後才完全消退。公用局過後下令三和進行修復工作,移除所有障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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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交局透露,他們將處罰三和違反合約條款。事發後,陸交局已提醒所有承包商檢查排水工程,確保項目獲得批准並符合公用局的規定。所有陸交局承包商施工時都必須遵守現有條例,合約中列明,當局可懲處不遵守條規的承包商。
受影響者可向三和索賠,負責方會徹底調查和評估。公用局集水區與水道署署長楊慶舜在文告中說,這場遲遲不退的水患是人為的,若承包商遵守公用局的條例,事情就不會發生。隨著氣候變化,本地將更常下雨,雨量也會增加,因此確保水溝通暢尤其重要。所有承包商都應該引以為戒,確保工程不會影響排水系統。
根據污水處理與排水法令,未經許可修改公共排水系統可被罰款最高2萬元;因建築工程影響公共排水系統,則可被罰款最高5萬元。2016年,湯申路在平安夜暴雨後嚴重積水,承包商佐藤工業(Sato Kogyo)事後因擅自修改排水系統,以及建造臨時分水溝渠共被罰款1萬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