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一名前學前教育工作者涉嫌兩次蓄意絆倒一名20個月大的女童,被控虐童的同時,也被禁止在新加坡的學前教育領域工作。
《8視界新聞網》報道,33歲的新加坡籍女被告案發時,在新加坡北部的一家學前教育中心任職。為保護受害者,法庭下令媒體不得公開被告和受害者的身份。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總共面對兩項虐童控狀,指她在去年11月6日中午大約12時30分左右,在學前教育中心內兩度用腳絆倒受害者,導致受害者蒙受不必要的傷害。
被告在庭上不認罪。案件將在下個月20日再度過堂。
幼兒培育署答覆媒體的詢問時說,受害女童的父母在案發後隔天,要求當局針對女兒臉部受傷的事件展開調查。當局立即採取行動,包括突訪涉事的學前教育中心等。
中心後來通知當局,有職員涉案,並已在去年11月21日報警處理。涉事職員在事發後,就沒有在中心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