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庫貝蘭因涉嫌到新加坡當錢騾,收取3萬9000元被控。(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馬來西亞羽球運動員涉嫌在不明人士的安排下到新加坡當錢騾,收取相信為犯罪所得的3萬9000元被控。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庫貝蘭(23歲)昨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被控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
控狀顯示,被告被控於2026年3月9日至18日,在不明人士的安排下,到新加坡向當地居民收取至少3萬9000元,且有合理理由相信這樣做,是在協助不明人士掌控犯罪所得。
被告通過視訊面控時稱自己是馬來西亞羽球選手,他是受騙才做這份工作。
第一次見「客戶」時就發現事有蹊蹺,他原不想繼續,卻遭對方威脅到他的彭亨住家放火和丟雞蛋。
接著,他在見了約3名「客戶」後便離開,通過一名熟識的教練介紹到韓國教羽球。
他也說,雖然在新加坡沒有固定住址,但有朋友能協助處理保釋事宜,希望獲得保釋。
控方則指出,他的潛逃風險高,反對讓他保釋在外,並要求展期案件以完成調查。
法官批准控方申請,案展6月25日再度過堂,並下令被告不得保釋。
若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0萬元,或坐牢最長10年,或兩者兼施,也可被判打鞭不超過12下。
據《聯合早報》了解,被告曾在2019年,代表彭亨州參加馬來西亞全國18歲以下羽球錦標賽的第二站賽事,但網上沒有被告在羽壇的成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