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了兩名年齡分別為25歲和31歲的男子,懷疑他們涉嫌參與一起鬥毆事件。
2026年5月3日凌晨約3時20分,兩名男子涉嫌在Boat Quay(駁船碼頭)附近與另一名男子發生肢體衝突。爭執結束後,兩名男子隨即離開現場。當天下午約2時,警方接到了相關報案。
通過後續調查,並藉助閉路電視(CCTV)及警方攝像頭的影像資料,中央警區分局的警員成功確認了兩名男子的身份,並分別於2026年5月7日和8日將其逮捕。
兩名男子將於2026年5月9日在法院被起訴,罪名是觸犯《1871年刑法典》第267B條的「鬥毆罪」。該項罪行最高可被判處一年監禁,或被處以最高5,000新加坡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對公然藐視法律的暴力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違法者將依法受到嚴懲。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5月8日 @ 晚上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