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新加坡天主教會領袖吳大偉總主教代表教會為天主教界一位知名人士所犯的性罪行道歉。
在新加坡羅馬天主教總教區網站上發布的一封信中,吳說,當他得知涉及該教會成員的案件時,他「感到沮喪、震驚和羞愧」
「作為新加坡總主教和天主教會領袖,我代表教會謙卑地道歉。我對那些因這一罪行而遭受痛苦的人表示由衷的同情。
我祈禱他們會找到治癒和結束,我們作為一個教會與他們一起經歷這種痛苦。願正義得到相應的伸張。」

(圖片來源網絡)
新加坡天主教社區的一位知名人士因在15 多年前對兩名十幾歲男孩犯下 的性罪行被判處五年監禁。
該男子於 5 月 5 日對一項違反自然秩序的性交指控和一項根據《兒童和青少年法》提出的指控認罪。
檢方為該男子尋求四到六年的監禁,並補充說他濫用了他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和一名男孩教父的信任地位。違反自然規律性交的指控屬於 1985 年修訂版《刑法典》第 377 條,該條後來於 2007 年被廢除。
他在 2005 年至 2007 年期間犯下這些罪行,當時受害者的年齡在 14 至 16 歲之間。
該男子被指控在 2005 年 1 月 1 日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期間與年齡在 14 至 16 歲之間的大男孩進行KJ。
他還被指控讓當時 14 或 15 歲的小男孩在 2007 年 4 月至 2007 年 12 月期間做同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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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男子還被進一步指控在 2005 年和 2007 年與男孩們進行了不雅行為。
由於保護受害者身份的禁言令,有關該男子身份的詳細信息,包括他的名稱和職業,無法透露。受害者的身份以及犯罪發生的學校也無法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