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召車司機申訴,左手臂疼痛到醫院求醫,苦等21小時內無法住院,期間還空腹12小時等做檢驗。
梁先生(38歲,私召車司機)告訴記者,他於5月28日起床發現背部酸痛,左手臂疼到舉不起來,因此晚上到盛港綜合醫院掛急診。
「醫生指我的手臂扭傷,開了止痛藥,讓我回家休息。隔天,我也去看中醫針灸。5月30日,我也因發燒,吃了退燒藥。」

梁先生到陳篤生醫院急診部,經醫生檢查,發現他的手臂關節發炎。
豈料,6月1日,梁先生的左手臂再次疼痛、發燒與呼吸困難,妻子於晚上10時30分,帶他到盛港綜合醫院急診部。「我等了兩個小時半,醫生才來檢查,替我驗血、照X光與打止痛藥。醫生在我的血液中發現細菌感染,因此要找出病因。」
到了2日凌晨約1時許,梁先生被轉到觀察病房休息,妻子在旁陪同,但卻沒有椅子可坐。
「無奈下,我離開觀察病房,到醫院外德士站休息,與妻子坐在德士站到早上7點,才去吃早餐。」
之後,梁先生回到觀察病房,坐在椅子上休息,醫生則來檢查情況,表示需要禁食,再做檢驗。
「到了下午2時,我才被安排躺在觀察病房的病床上休息,妻子則於下午4時回家。下午5時我因疼痛要求吃止痛藥,但等了兩個小時都沒有人理我,反而在傍晚6時第二次抽血。最後一直到晚上7時,護士沒安排掃瞄或檢查,也沒安排我進入病房,我又餓又氣,30分鐘我就自行離開醫院回家。」
梁先生也指出,不滿其他病患比自己早入住病房,有女護士還說:「如果你不可以等,可拆了標籤(tag)後離開。」

梁太太已向盛港綜合醫院發電郵投訴。
難忍疼痛 凌晨到醫院急症部
梁先生透露,離開醫院後回家洗澡,可是之後還是難忍疼痛,於3日凌晨12時到陳篤生醫院急症部。
「醫生馬上檢查檢驗,發現手臂關節發炎,早上6時安排我入住病房休息,動手術清洗傷口上的細菌。」
入住病房時,梁先生的情況已穩定,還被告知說如果耽誤就醫,左手臂可能需要截肢。
妻子梁太太(23歲)表示,已電郵院方投訴,並在面書上講述丈夫的經歷。
病情較輕患者 需等候更長時間
盛港綜合醫院發言人回復新加坡《新明日報》電郵時表示,院方獲悉面書流傳有關病人入院經歷的貼文,院方已與其家人聯繫。
「我們已調查此事,病人在入院期間獲得適當的護理。雖然如此,我們承認可以改善溝通。」
發言人表示,急診部通常都很忙,本月1日與2日間的患者負荷量高。至於潛在危及生命或醫療緊急情況,等待時間短,而病情較輕的患者(P3和P4病例)則將等候更長時間。
「該病人在急診室時,先躺在推車病床休息,過後轉入觀察病房,以作為等待入院的臨時病房。」
發言人也透露,當時病人被要求禁食,一般需禁食至少8至10個小時。「我們了解到病人長時間等待病床與禁食時間的不滿,並已優先安排病人等待病床,由於病人選擇離開醫院,最終沒有辦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