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19日訊)技工當二房東把公寓當「豬仔屋」,不滿兩度遭公寓驅逐,懷疑是公寓保安「害」他,竟提供虛假訊息「陷害」對方,惹禍上身判監三周。
被告是29歲的趙嚴凱,案發時他是名摩托車技工,他面對牴觸反貪污法令三項控狀。被告當時居住在一間租來的公寓單位,當二房東的他竟把公寓單位分租給23個人。
去年4月19日,作為二房東的被告與13名租客被公寓管理層驅逐。被告隨後把幾件大型家具放在公寓垃圾槽。公寓管理層隔天發現這些家具,要保安員前往調查發現是被告所為,要求他當天下午3時前移走家具。
被告卻萌生賄賂保安員念頭,給了保安員10元要求延長搬運時間,保安員答應。
同天,被告也找到另一個房東,願意在同個公寓出租另一個單位給他。他要求朋友王順良代租房,替他簽署租約。但租下單位僅一天,朋友發現被告把單位給另外10人非法居住,於是報警。單位房東當天也將他們驅逐。
被告以為朋友與保安員害他第二次被驅趕,尤其對保安員深感氣憤與不滿,懷恨在心,在去年4月21日報警謊稱保安員涉及貪污,企圖陷害他。
由於被告虛假訊息,保安員去年6月11日在商業調查局被逮捕也至少三次錄供。被告昨午認罪,控方認為被告的假口供傷害無辜的受害人,導致他難為情,也可能嚴重損壞他的名譽與職業。法官認為被告的行為帶給受害人真正的傷害,也消耗了調查的資源,判被告入獄三周。(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