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會三讀通過《金融(所得稅)法案》,所有個人納稅居民能在2025估稅年獲得60%的個人所得稅回扣,頂限為200元。
這是總理兼財政部長黃循財早前在財政預算案中的宣布,目的是在通脹和全球經濟不確定的情況下,為本地納稅人提供支持。
這項法案的其中一個部分是修訂《跨國企業最低稅法》,以納入第二代反稅基侵蝕和盈利轉移(BEPS 2.0)第二支柱(Pillar Two)規則的更新。根據第二支柱規則,大型跨國企業必須繳交最低15%的稅款,這和全球的做法一致。
另外,在新交所第一上市(primary listing)的企業可享有20%的公司所得稅回扣;第二上市(secondary listing)並同時發行新股的企業也能享有10%的公司稅回扣。
交通部代部長兼財政部高級政務部長蕭振祥在法案二讀時說,地緣政治競爭日益激烈,投資競爭也前所未有地激烈。因此,我國必須確保稅務制度與時俱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