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2日訊)一名66歲教育界高級公務員涉非禮兩女同事,表罪成立的被告答辯時承認曾因女同事工作表現良好,兩次擁抱她,但聲稱是女同事先伸手向他索抱,若不回應會顯得「沒禮貌」。
今年66歲的男被告案發時是新加坡某家教育機構的高級主管,也是一名資深公務員。為了保護受害者,法官諭令不得公開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被告一共面對9項非禮控狀,指他在2016年3月至8月之間,前後非禮43歲女郎5次,並在2016年2月至12月之間,4次非禮另一名55歲女子。控方以其中6項進行審訊,其餘的控狀暫時閣下,日後審理。
被判表面罪名成立的被告,在律師的引證說,自1979年開始加入教育機構,43歲女郎則是在2006年加入,並在2015年中旬轉到他的部門工作。
他形容,當時兩人的關係良好,而自己曾因為對方工作表現良好,兩次擁抱她。
被告說,第一次發生在2016年3月,當時女郎因工作表現好獲得升職,他因此上前伸手恭喜她,怎料女郎卻伸開雙手向他索抱,表達謝意。第二次則發生在2016年7月,當時女郎因負責的課程獲得良好的評語,非常開心。同樣的,女郎張開雙手擁抱他,感謝他的教導。
「我們只是輕輕擁抱,胸口並沒碰在一起,而過程大約一至兩秒左右。」
被告稱他是出於禮貌,才選擇擁抱對方,否則場面會很尷尬。被告也稱想培養43歲女同事為接班人,但對方表現不好,兩人關係在2017年尾僵化。被告在2018年遭停職,女郎則升職。
針對第二名55歲女同事,被告稱自2007年認識她,也承認兩度擁抱對方,第一次是在對方亡母的靈堂上。
第二次則是在2016年7月被告續約時,女郎開心得擁抱他,被告稱自己處於「進退兩難」的情況下,才選擇擁抱。案件續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