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蘇春香。(音譯)(圖:新明日報)
(新加坡訊)喂鴿子被執法人員逮個正著,獅城六旬阿嫂不僅口頭提供虛假個人資料,還企圖搭巴士逃離現場!她昨日在法庭上辯稱,自己只是用食物引鴿子過來以便「解救」它們,更感性表示鴿子讓她的人生重新振作。法官最終不聽信其說詞,判處她罰款6500新元。
被告蘇春香(譯音,64歲)共面對11項牴觸野生動物法令的罪狀。她前日在法庭上承認其中4項,餘下罪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國家公園局在接獲公眾投訴後,曾於2024年9月1日、11月9日及2025年2月14日,多次前往史各士路(Scotts Road)一帶暗中監察並展開執法。
儘管當局早前已多次對被告發出警告,提醒她喂食野生動物是違法的,但她依然在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期間,屢次公然喂鴿子。
直到2025年2月14日,執法人員在遠東商業中心巡查時,再次撞見被告在喂鴿。庭上呈堂的視頻顯示,被告當時刻意躲在郵箱後方,將麵包撕成小碎片扔向鴿群;隨後她又站起身,閃躲到郵箱右側,行跡十分可疑。
執法人員隨之上前向被告索取身份證件,但被告聲稱沒有帶身份證出門,僅願意口頭提供資料,並試圖走向附近的巴士站脫身。隨後,被告登上一輛巴士,執法人員見狀也緊跟上車,並在巴士上再度要求她配合。
豈料,被告此時自稱名叫「Tan Siew Siew」,並胡編了一個身份證號碼。由於她說話吞吞吐吐,執法人員懷疑其提供虛假信息。當巴士抵達下一站時,被告便匆匆下車企圖離開,執法人員緊跟在後並報警求助。警方抵達現場後搜查其隨身物品,最終找到她的駕照,才正式確認其真實身份。
在法庭上,被告多次為自己辯護,聲稱自己用快熟面或麵包屑喂鴿子是為了「解救」它們。當法官追問其用意時,她稱每當有鴿子靠近,她就會用毛巾將它們包裹起來,然後剪掉纏繞在它們身上的鉤子、繩子或繩結。
她也透露,自己在疫情期間因投資失敗而欠債纍纍,一度想要放棄人生,但坐在巴士車站看到有人喂鴿子,覺得它們更可憐,自己才因此振作起來。
被告還在庭上表示,自己尚且還能工作,但鴿子卻不能工作,實在十分可憐。法官聽聞後隨即反駁,直指「鴿子不需要工作」。
法官也表示,熟食中心內留有大量殘羹剩飯,鴿子完全可以飛往垃圾桶周邊自行覓食,不需人類喂養。
另外,針對被告稱撒食物只是為了引鴿子到身邊「解救」一事,法官指出視頻中完全沒有看到她抱起鴿子的動作。被告對此解釋,是因為當時她還沒有抓到鴿子,所以「要慢慢來」。
同時,被告也堅稱自己沒有謊報個人信息,聲稱是因為身邊的人都叫她「曉曉」(Siew Siew),她才把這個名字提供給執法人員。
被告在得知判決後,向法官哭訴自己目前一天打兩份工還債,至今也只還了一半,可能需要借錢才能支付罰款,因而懇求法官批准她分期付款。法官最終批准了她的申請。
值得一提的是,聆訊結束後,被告於下午1時許原本已走向法庭出口,但見到外頭有攝影記者守候,隨即兩度調頭返回法院大樓內避難。直到將近傍晚5時左右,在法院內滯留了近4個小時的被告,才被發現將原先穿的白色上衣換成了黑色上衣,並戴著帽子與口罩,成功「變裝」後匆匆離開國家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