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了一名37歲的澳大利亞籍男子和一名50歲的美國籍男子,兩人涉嫌分別在樟宜機場1號和2號航站樓的過境區域實施商店盜竊。他們將於2026年8月17日在法院受審。
第一起案件詳情
2025年11月19日約下午6點45分,警方接到報案稱,樟宜機場2號航站樓過境區的一家零售店發生盜竊事件。一名店員發現陳列架上的兩盒香水失蹤。通過調閱監控錄像發現,該澳大利亞男子在下午4點50分拿走了價值約430新加坡元的兩盒香水,隨後在未付款的情況下離開。當機場警察分隊(APD)確認該男子身份時,他已經離開了新加坡。
2026年8月4日,該男子在過境期間再次抵達樟宜機場,隨即被APD警員逮捕。
第二起案件詳情
在另一起獨立案件中,2026年8月5日凌晨1點25分左右,樟宜機場1號航站樓過境區的一家零售店報案稱發生盜竊。店員發現店內陳列架上的一盒香水失蹤。監控錄像顯示,該美國男子在凌晨12點40分左右拿走了一盒價值超過310新加坡元的香水,且未付款離開。接報後,APD警員迅速鎖定該男子,並在其登機前將其逮捕。通過進一步審查監控錄像,警方發現該男子還從過境區的另外兩家零售店分別偷走了一盒價值約170新加坡元的香水和一瓶價值超過230新加坡元的香水試用裝。所有三件被盜物品(總價值超過717新加坡元)均已追回。
兩名男子將因違反《1871年刑法》第380條關於「住宅盜竊」的規定,於2026年8月17日在法院受審。該罪行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機場警察分隊指揮官M. Malathi助理警察局長表示:「警方對商店盜竊行為採取嚴厲立場,將依法嚴肅處理違法者。這些案例提醒人們,CCTV技術的進步及其在零售業的廣泛應用,極大地增強了對此類犯罪的偵查能力。即使犯罪者最初逃脫了偵查,後續調查依然能鎖定其身份並將其逮捕。任何實施此類犯罪的人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機場警察將繼續致力於與利益相關方緊密合作,預防並遏制樟宜機場的商店盜竊行為。」
**第一起案件中的被盜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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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起案件中的被盜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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