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從中國傳來了一個讓海外黨們震驚的消息,中國將嚴查私下換錢行為。朋友圈換匯時代要終結了!
相信在新加坡的大家,對私下換錢並不陌生。微信群里經常有人換錢,說好的萬能群,到最後都淪為了換錢群,「出XX新幣、收人民幣、支付寶匯率」,都成了進群的通關暗語。

校友群也成了換錢群:

在新加坡私下換匯,一般是新幣走PayNow、Pay Lah,人民幣走支付寶微信,非常便利。
但是從2月1日起,私下換匯,就是在違法的邊緣瘋狂試探!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兩高)日前聯合發布《關於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2月1日起,有以下兩種行為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1、倒買倒賣外匯
(指在中國境內直接以現金倒買倒賣個人手中的外匯)
2、變相買賣外匯
(指在形式上進行的不是人民幣和外匯之間的直接買賣,而採取以外匯償還人民幣或以人民幣償還外匯、以外匯和人民幣互換實現貨幣價值轉換的行為。)
情節嚴重的,會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非法進行外匯交易並獲利超過10萬人民幣,或者總額達到500萬人民幣,就是刑事犯罪,罪名是非法經營。
這也意味著大家平時私下換錢,可能涉嫌違法!
舉個例子,在新加坡,當天匯率是1新幣=4.9人民幣,但是你以1新幣=5人民幣的價格換給了別人,每新幣賺了1毛人民幣,這就是變相買賣貨幣,獲利超過10萬人民幣,或者換的總額超過了500萬人民幣,你就有麻煩了......
雖然獲利10萬或者換匯500萬是個不小的數字,但是在《解釋》中也指出這是累積數字,所以小額面值換匯也可能成為刑事犯罪的誘因。

當然,兩高並不是為了給海外黨們添堵才出台這個《解釋》,而是為了打擊通過私下換錢和地下錢莊,來洗錢或者轉移資金的不法分子。
因此《解釋》還說明了能被認定為「情節嚴重」的兩種情形: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千五百萬人民幣以上的;
(二)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人民幣以上的。
仿佛是聽到了風聲,朋友圈私下換匯的人,現在只敢收大額人民幣,絕對不敢出大額人民幣了。就怕一不小心就超了限額,被盯上。

外匯管制
這個政策其實早有苗頭,眾所周知,中國的外匯管制規定:每人每年向海外匯款的金額,不能超過5萬美元。超過的部分,必須是用途真實,比如用於正常的出國就醫、留學、旅遊等,才可轉出。
對於無法提供證據證明用途真實性的(如買房、炒股不算真實用途),就會被限制匯款。
因為這個政策,一些中國人為了把大筆的錢從中國轉出,鋌而走險,找非法的匯款公司,前不久就有一名中國富婆(新加坡PR),被幾名新加坡人騙了200萬美金。
網絡支付受監管
大家在網際網路平台的轉帳,也受央行的嚴格監管。
2016年,央行頒布《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規定,經過實名登記的支付寶、微信等非銀行支付帳戶,支付額度最高設定為一年20萬人民幣。
2019年1月1日起,個人5萬以上交易、20萬以上轉帳,可能受到大額可疑監控。
以微信支付為例,無論給微信錢包綁定幾張銀行卡,只要是同一自然人名下的帳戶,轉出的總額不能超過20萬人民幣。
在2018年年末,就有網友表示,微信支付因為超了額度,用不了了!她曬出了自己轉帳到達20萬後收到的提醒,錢包功能直到今年的1月1日才恢復。

私下換匯風險大
除了政府的政策限制,私下換匯本就是一件高風險的事,我們也曾報道過多起在新加坡私下換匯被騙錢的案例。
2019年2月3日,一名男子私下用人民幣和陌生人換新幣,被騙走130萬!好在宏茂橋警察15小時閃電破案,追回了錢財。
2018年11月18日,一名網友與陌生男子私下微信換錢,被騙走達51萬人民幣。
所以,海外黨們,需要大額匯款時究竟該何去何從?雙手奉上相關攻略:
01
學費要匯款,怎麼辦?
如果孩子在新加坡留學需要匯款,那就按照正常的手續和真實的用途一次性匯出,不用分次匯款,多花費匯款手續費不說,還可能惹上不必要的麻煩。
如果你擔心5萬美元,還不夠孩子用怎麼辦?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再給孩子辦幾張銀行信用卡的副卡!
比如中國銀行、工商銀行等都有國際卡,除了可免除貨幣轉換費,且每筆的消費,主卡除了有即時提示,還能直接用人民幣境內還款。此外,現在支付寶功能強大,打車、消費,同樣風聲水起。(Uber、Grab全都接受支付寶,屈臣氏等各類日化用品商店同樣可以使用)
02
需要的錢超過5萬美元,怎麼辦?
如果學費及生活費遠遠大於五萬美元,又該怎麼辦?
中國外匯管理局上海分局官網,在2017年1月26日發布的「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就『改進個人外匯信息申報管理』答記者問」中,明確指出:
「便利化額度之外的經常項目購匯,憑有交易金額的真實性證明材料辦理,不存在任何障礙。超過便利化額度的,提供本人因私護照及有效簽證、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學費證明或生活費用證明就可以購匯。」
也就是說,拿著簽證錄取通知書和學費要求,就可以照常購匯,不用方~
03
做生意的需要大筆資金怎麼辦
針對網上以後境內個人和國外做生意匯款也很麻煩的說法,其實也是過度解讀。
在外匯管理局的官網上也可查詢到2007年頒布的《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其中第九條就明確規定:「個人對外貿易經營者辦理對外貿易購付匯、收結匯應通過本人的外匯結算帳戶進行;其外匯收支、進出口核銷、國際收支申報按機構管理。」
所以只要符合規定,做生意是不受影響的。但要指出的是,個人在外投資房產和購買境外的大額理財保險,是不被允許的,比如說某些房產商的營銷模式,國內付款或匯款至國外購房就行不通咯~(其實也就是嚴查這類!)
由此可見,只要你的外匯匯款是真實且符合規定的,匯進新加坡,一切都ok啦!
